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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穿小区被收过路费 物业办:系停车费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张雷   2015-01-28 14:06:00

关键词: 过路费 物业办 花园东街 驾车 男子

  刘道伟 绘

  “此路是我修,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近日,市民王先生认为这句话用在三桥花园东街是再合适不过了,原因是他开车途经三桥车辆厂生活小区里的花园东街时,被小区门卫强行收了2元钱。

  市民反映:驾车经过遭拦路收费

  三桥建章路中段东西两侧,有两条10余米宽的道路。路西叫花园西街,直通三桥车辆厂生活小区。路东叫花园东街,直通西三环。近日,市民王先生从建章路欲往西三环行驶,手机导航给他选择的便捷路是:行驶到建章路中段向西转,通过花园东街即可到西三环。按照导航的路线,王先生驾车行驶到花园东街时,却被一位男子拦住,对方告知王先生,要想从这条路过,必须要交2元的过路费。“这里又不是高速路,竟然有人设卡收过路费,太不可思议了。”王先生说,交钱之后他才得知,这名收费男子属于三桥车辆厂生活小区的门卫,收过路费也是厂区物业办同意的。

  27日,记者驱车来到建章路花园东街,路口一黄色杆子上写着:非本小区车辆请绕行。一名男子走过来向记者索要费用:“要过是不,那给两块钱。”当记者问及“为何要收费及收费有许可没”,这名男子竟递给了一张印有税务机关公章的收费单据,并告知记者是三桥车辆厂厂区物业办让收的。记者交了2元钱,驾车驶进花园东街,发现这条道路总长还不足1公里,道路两旁有绿化树木及路灯杆,样式及配置和一般的城市道路并没有任何区别。

  物业办:这条路不是市政道路

  随后记者来到三桥车辆厂生活区物业办,在物业办公室墙上看到,一张复印件内容是“经营性服务价格(服务)证”,发证机关为沣东新城物价局,有效期从2013年10月到2018年9月。对于收取2元过路费一事,物业办王经理解释说,是卫门说错了话,收取的2元钱不叫“过路费”,而是停车费。

  王经理说,建章路中段有两条街道,一条叫花园西街,另一叫花园东街。这两条街原本是三桥车辆厂职工生活区域,两条街道原本都直通职工住宅楼,因为修建西三环时将花园东街截成两段,所以这条道路并非市政道路。“道路的养护都是我们物业做的,所以一般车辆借过自然要收费的,这就好比车进小区要交钱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们这个路特殊一点,可以通西三环。”王经理说,收取的2元钱已经得到了物价部门的许可,至于门卫所说的“过路费”的叫法确实不妥,他们以后会让改正,给过往司机解释清楚,以免造成大家误会。

  记者 张雷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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