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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泊位无计时设施停车2元/次 乱收费可举报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孙启孟   2016-04-14 11:04:00

关键词: 停车泊位 停车收费 计时系统 车主 收费员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发布的消息中确认,根据3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包括道路停车泊位,没有配备计时设施或计时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实行计时收费,只能执行最低档次计次收费标准,也就是每车次2元,不设时间限制。市民遇到乱收费问题可拨打12358举报。

  政策

  无计时设施要按次收费

  “针对原来的计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未配备计时设施,容易引发价格纠纷问题,对不配备计时设施或计时设施经检验不合理的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明确规定不得实行计时收费,只能执行最低档次计次收费标准。”市物价局明确,新修订出台《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是督促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者加快停车计时设施建设。

  根据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三部门发布的 《关于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不具备计时设施或计时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实行计时收费,而是按计次方式收费,收费标准为2元/车次,不设时间限制。

  为鼓励即停即走,提高车位使用效率,市物价局还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计时停车场,规定了车辆停放不超过15分钟免收停车费的收费标准。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底,我市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新增计时设施163台,辐射市内三区主次干道,新增设收费公示牌450块,初步形成了停车收费明码标价、事前告知、车停计费、车走缴费的公开透明收费运行机制。其中新增的道路停车泊位计时设施多数位于市南区一些二类收费路段。

  探访

  手机打印机组成计费系统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已经有计时收费设施的浙江路,民安泊车公司收费员刘元明给记者演示了新配备的道路泊车计时系统,这个系统是由一部智能手机加上一台类似于“POS”机的小型打印机组成。“这两台机器通过无线网络连接到我们公司后台的计费系统,车主根据计费系统显示的费用缴纳停车费就行,特别方便。”刘元明给记者演示了一下计费过程,车辆停好后,收费员用手机内计费软件中的拍照功能,对着车辆正面拍摄一张照片,上传到计费系统,计费系统马上就能识别车牌号,并且通过打印机打印出一张停车登记单。

  记者注意到,停车登记单上显示有泊车公司的名称、停车路段、停车场类别、收费标准、计费开始时间、收费员姓名以及监督电话,并且上面还有一个二维码。“这张停车登记单交给车主保管,车主回来的时候,我只要用手机扫上面的二维码,确认计时结束,手机上马上会显示出应收取多少费用,并且打印机打印出一张停车收费单,上面除了同样有停车登记单上的信息外,还有收费金额和停车时长。”刘元明说。

  讲述

  计时收费系统公正省心

  “有了这套设备,我们收费就省心多了,小票上明确了各项信息,车主也能理解。”刘元明告诉记者,他干泊车收费员7年了,经常遇到因为计时问题和车主理不清的情况,有些车主明明停了3小时,非说停了2小时,为此他还有被投诉的委屈经历。他自使用这套系统以来发现,很多车主不会对他有意见了,看看停车收费单,直接就掏钱缴纳停车费了。

  “这套系统主要体现在公正上,我们在系统内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绝对不会再有多收费的情况了。”市南区民安泊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这套系统不仅对消费者收费公正了,公司在后台也能实时监控到收费员收费的情况,不再像之前那样,个别素质不高的收费员对车主随口要价,导致投诉的情况。

  民安泊车公司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他们已经于4月初在浙江路、曲阜路、平原路、漳州路等部分二类收费标准路段启用了这种道路泊车计费系统,目前看效果良好,仅仅反映了一个小问题,就是有时停车高峰期,收费员有些忙不过来,导致车主停车需要稍等。他们将继续改善系统,提高效率。这名负责人介绍,他们近期还在陆续培训收费员,启用这种计时收费系统,尽快将此类系统覆盖所有道路停车泊位。

  【链接】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类型

  1、实行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

  2、机场、车站、港口、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

  3、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停车场和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

  4、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5、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所属的工作时间以外对外经营的停车场。

  6、举办大型活动依法设立的停车场。

  7、其他应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

  免收停车费的4种情况

  1 、车辆在划定的免费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

  2 、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所属经营性停车场在工作时间内对前来办理事务并能够提供相应凭证的车辆。

  3 、车辆进入实行政府定价的具有计时设施的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含15分钟)。

  4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的情形。

  前景

  道路泊位停车 有望步入正轨

  近年来,在市物价局每月发布的价格投诉排行榜中,绝大多数月份中关于停车收费的投诉量都排在第一名。早报记者也在近年来的报道中注意到,一些正规的停车场因为进出有打卡或电子认证等系统,几乎没有投诉发生,而道路泊车收费员随口要价、超范围收费等问题较多。

  “使用了合理的计时设备,停车收费才有望步入正轨。”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样泊车公司有后台管控,发生纠纷也能有记录可查,收费员不敢乱收费,车主按照计费价格正常缴费就行,肯定能减少投诉。

  根据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 《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市合法经营的停车场区别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两种收费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确定,但需在停车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需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计次、计日、计月等形式,规定日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规定的日最高限价。

  解读

  计时设施须有电子档案备查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对于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的计时设施没有统一的设备类型、品牌等要求,由泊车公司自行选择,但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检验,认定收费系统计费合理,对消费者公平才行。

  “合理的计时设施应该至少明确车主和泊车收费员认可的计费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且有电子档案留存备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电子档案应没有可后台随意更改的漏洞等。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孙启孟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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