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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上苑” 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 房源396套

来源:大众网   作者:丁一珈   2014-12-01 15:56:00

关键词: 青岛;租赁;配租;房源
  大众网青岛12月1日讯(记者 丁一珈)12月1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白沙上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公告》,对该项目已达到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在青岛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和新就业职工进行公开配租。此次配租房源共计396套,其中一室一厅132套,二室一厅户型264套。
  据了解,“白沙上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城阳区长江路东、嵩山路以南。此次配租房源共计396套,其中一室一厅132套,二室一厅户型264套。
  本次公开配租按照集中申请、资格审核、配租登记、房源分配的程序进行。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资格登记,并向申请单位核发《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办理配租登记时,申请单位在登记期限内持《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配租登记手续。
  此次配租,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求房源数量多于本次配租的房源数量,由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各申请单位符合条件人数、企业贡献度等情况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后合理确定房源分配比例;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求房源数量少于本次配租的房源数量,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全部纳入本次配租范围。分配的房源由申请单位自行对本单位申请人实施配租。
  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另外,新就业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温馨提醒:
  项目咨询电话:80927728、80927729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82780305
  市北区住房保障部门:83838622、83721367
  李沧区住房保障部门:84610097
  城阳区住房保障部门:87866669
  崂山区住房保障部门:55557627
  黄岛区住房保障部门:86988819
  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66966866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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