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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餐券遭遇“用券难” 消协:特殊要求需公示

来源:大众网   作者:蒋甜   2014-04-25 06:49:00

关键词: 青岛;团购;涌泉男;消协
  大众网青岛4月24日讯(记者 蒋甜 通讯员 来源)网上团购的酒店餐券,两月过去了,却迟迟安排不了就餐。近日,市民马女士遭遇了一件揪心事,她团购的两张酒店餐券,多次预约被告知“客人已满,无法就餐”,眼看餐券将过有效期,马女士感觉自个上了当。李沧区消协提醒,商家不能随意限制持券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特殊要求需在网络上明确公示。
  2014年2月12日,马女士在一家团购网站上看到一则团购信息,某酒店餐券团购打折,套餐原价120元,团购价59元,便宜的价格立即吸引了马女士,马女士立即团购了2张套餐餐券,打算带家人一起去好好享受享受。
  按照网站说明,马女士使用餐券就餐,要事先电话预约。2月22日,马女士打电话给该酒店预约就餐,酒店工作人员称“客人已满,无法预约”,并告知马女士“节假日、周末都不能使用该餐券”。
  “可是网上团购时明明写着有效期是‘2014.2.10至2014.6.30(2.14除外)’,怎么现在这么多时间都不能用? ”马女士虽有质疑,但也没太在意。后来马女士又预约了三次,可是每次都被告知“客人已满”。马女士越来越生气,眼看着餐券即将过有效期,马女士很着急,要求退掉餐券,而酒店拒绝,并称网站有提示:“该餐券不退不换。”
  本来以为得了实惠,现在却成了烫手山药,事后,马女士将此事投诉给消协,经过李沧区消协调解,店家承诺,在餐券有效期内,只要马女士提前一天电话预定,店方肯定会给马女士预留餐位,马女士表示接受。
  大众网记者从李沧消协工作人员口中得知,商家有权利通过网络销售餐券,但商家不能随意限制持券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特殊要求要在网络上明确公示,不能随意更改,更不能“歧视”持券消费者。”消协提醒,消费者团购餐券更要擦亮眼睛,合理维权。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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