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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秦黄岛开火锅店涉商标侵权 双方接受调解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2-12-21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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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出庭进行答辩。 

青岛齐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菜单中有"齐辣"字样。

    今年7月,由齐秦三兄弟等人成立的上海齐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在黄岛开了一家酒店,为招揽顾客,店内招牌和菜单中大量使用了“齐辣”商标。今年10月,北京市民张某将青岛“齐辣 ”告上法庭,称“齐辣 ”对自己申请的“一齐辣”商标构成侵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12月20日,此案开庭审理,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星老板黄岛开火锅店

    台湾著名歌手齐秦、齐豫及其大哥齐鲁等5 人合资,1995年在台北成立了齐辣火锅店 ,并打造了“齐辣麻辣火锅”这一具有家族企业纪念性及明星效应的商标。2001年,他们在上海投资成立上海齐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今年7月,上海齐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在黄岛区成立了青岛齐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上海齐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占10%的股份。为招揽客源,王某某在店铺的招牌、菜单中,大量使用“齐辣”商标,菜单名称中也使用“齐辣”字样。

    商标一字之差被告侵权

    眼看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就在这时,青岛“齐辣”突然接到北京市民张某的一封信函。信件中,对方要求青岛“齐辣”立即停止侵犯自己商标专用权。

    张某称其在2006年11月14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一齐辣”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包括餐厅、备办宴会、饭店 、自助餐厅、餐馆、快餐馆、酒吧等。由于“齐辣”与“一齐辣”两商标均为文字商标,且都是在餐饮行业中使用。因此,张某认为王某某的青岛齐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双方经协调无果后,10月8日,张某将青岛齐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青岛“齐辣”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一齐辣”无实体商业

    12月20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张某没有到庭,张某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使用的“齐辣”商标与原告的“一齐辣”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告方则由上海齐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齐鲁出席了答辩。齐鲁认为,“一齐辣”与“齐辣”并非近似商标,“一齐辣”无权对青岛齐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齐辣”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我们的‘齐辣’已经使用了18年,齐秦、齐豫在大陆演出时不断向广大歌迷传达了‘齐辣’的存在,所以这一商标已经在台湾及大陆区域达到较高的知名度。”齐鲁表示。

    此外,法官查明,原告注册“一齐辣”后,至今并未从事实体的经营商业行为。齐鲁认为,这明显属于不正当的注册商标行为。张某的代理律师称公司已签署了“一齐辣”品牌战略发展协议书,打算进行实体经营。

    本案当庭没有宣判。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文/图  记者 李保光 本报通讯员 秦艳华 曾宪权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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