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 > 首页商街小图

胶州市民在杜村北方国贸买的娃哈哈过期一个多月

来源:半岛客户端   作者:   2016-10-18 14:32:00

关键词: 娃哈哈;过期;一个月;拉肚子

  本想买瓶娃哈哈饮料给两岁的双胞胎儿子喝,不料过期了一个多月,之后便出现了拉肚子症状。17日,胶州市民吕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胶州杜村北方国贸超市买了8瓶娃哈哈过期饮料。该超市负责人回复称,过期饮料为员工失误,忘了将产品下架,将与家属协商赔偿。

  吕先生说,14日上午8时30分许,他到杜村北方国贸超市给孩子买饮料。逛了一会,他买了4瓶娃哈哈精品爽歪歪饮料。“当时比较粗心,也没仔细看生产日期就带回了家”,吕先生说,他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今年两岁了,平时喜欢喝这种饮料。到了下午,他又到超市买了四瓶。令他没想到是,两个儿子喝了一点,还没到晚饭的时候就拉肚子,这中间也没吃过其他的什么东西。吕先生猜想会不会是因为这饮料,拿起瓶子一看,才发现保质期到2016年9月7日。他赶紧带着儿子看了医生,吃了一些药后,第二天逐渐好转。 

  随后,吕先生拿着购物小票以及过期的饮料,找到了该超市。吕先生说,经过检查,所幸两个孩子身体健康没有受到影响,检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加在一起,要求对方赔偿2000元。该超市的张经理表示,这确实他们的失误,工作人员忘了将过期的饮料下架。随后,他们进行了检查,仅有这8瓶饮料过期。对于给吕先生造成的损失,他们愿意积极赔偿。吕先生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共计2000元,张经理暂时无法做主,将跟老板积极商量,尽量进行赔偿。

  半岛记者 孙桂东 报道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王梦馨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