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即墨 > 案例分析

被控贪公款付中介费 外经贸部原司长称遭诬陷

来源:人民网   作者:   2010-03-02 10:28: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原外经贸部行政司司长石效平被控在13年前,指使下属企业用20余万元公款为其个人住房支付中介费。昨天(1日),石效平因涉嫌贪污罪在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否认指控,称被人诬陷。

  55岁的石效平曾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行政司司长。昨天上午9点20分,被取保候审的石效平提前出现在法庭的旁听席。当审判长坐定、庭前准备就绪后,他才缓缓走进受审席。

  检方指控称,1996年10月,石效平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下属企业鑫茂综合商社用公款支付其个人购买的朝阳区华严北里一套房屋的中介费,共计20.2万余元,后由鑫茂综合商社予以平账。(据悉,因当时房屋中介市场不规范,中介随意加价,该处价值百万的房屋中介费竟达20余万。)检方认为,应当以贪污罪追究石效平刑事责任。

  “一派胡言,这是对我的诬陷。”法庭上,石效平否认了检方指控。他称,涉案房屋并不是他的,而是他岳父出钱买的,对于为何会在妻子名下,石效平说当时他不知情。

  按照石效平的说法,1996年,他在担任原外经贸部行政司司长时,利用一笔钱的利息尾款在朝阳区华严北里购买了一套公房,该房恰好在其岳父房屋的斜对门。他曾让原外经贸部三产单位鑫茂综合商社为这套公房支付中介费,至于最后该单位为何给他岳父的房屋也支付了中介费,他并不知情。

  相关证据显示,石效平所说的公房和其岳父的房子交付房款的时间仅差10余天。在质证阶段,公诉机关出示多名证人的证言,其中有证人称曾带石效平去看过那两套房子,另一位证人也称,他曾受石效平的指示为两套房子付了中介费。

  庭审进行到下午4点时休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徐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