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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陈晓 通讯员 刘丽丽 青岛报道
近年来,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下,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 “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纵深推进“法治商务”建设,创新实施“五个一”普法,助推商务普法再上新台阶。市商务局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一个领导小组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局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决策、局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推进的“法治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累计研究法治领域重点工作10余次。把法治建设纳入《青岛市商务局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与商务发展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创新制度机制,印发“一个计划”
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人类的命运。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
每年印发《青岛市商务局“法治商务”建设工作计划》,纲举目张谋划全年重点工作。建立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学习和社会面普法相结合的商务普法工作制度,梳理重点、细化流程、明确路线,部署做好普法各项工作。推进普法进机关,创新设立“学法日”,固定每月24号组织全局学法,累计编发学习材料30期。开展全局普法培训6次,引导以法治思维践行“商务为民”。推进普法进学校,联合开展“外商投资法分析”“对标国际贸易规则,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培训课程,参训人员600余人,提升学员涉外法治水平。推进普法进园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研究CPTPP、DEPA等国际经贸规则条款与现行规则、规制间的差异,着力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区。
明确任务目标,制定“一张清单”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每年制定《青岛市商务局社会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职责范围明确8个领域普法分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新出台政策措施宣贯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课堂。外资方面,制定出台稳外资促发展工作措施、境外投资者来青投资奖励政策,发挥“国际客厅”和驻外“工商中心”作用,为200余户外国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和登记注册服务。外贸方面,举办《青岛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政策措施》现场及线上政策解读会、“商务+金融”惠企宣讲服务对接会,提高政策知晓度,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园区方面,制发《关于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按程序印发实施,着力提升开发区改革开放排头兵地位,增强创新驱动力。近年来,累计在涉外法治、外资外贸、RCEP、内贸流通等领域开展政策法规培训40余场,惠及企业千余家,参训数千人次。
拓展普法载体,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阵地
创新建设一体化普法阵地,打造线上线下多维联动新格局。巩固传统模式,在局属单位青岛经贸科技学校设置法治图书角,摆放书籍百余本,推动学法零距离。在局机关打造“法治长廊”,用生动展板形式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内容,让法治知识潜移默化、触手可及。在局机关门口新装电子屏,滚动播放商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丰富内容、提升质效。创新多维模式,定期编制“投资青岛”指引和手册,搭建招商社交平台,实时发布最新政策措施。创建“走进上合大讲堂”宣讲平台,向部门、企业介绍上合国别政策14期,对全市企业与上合相关国家投资贸易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
强化涉企服务,全局普法“一盘棋”
结合“三进三促”专项服务行动,推动惠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现场,促进政策落实,先后走访各类企业、园区、项目800余家。扩大惠民政策覆盖面,组织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全方位宣传,通过印制明白纸、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政策知晓覆盖面超三百万市民,实现惠企利民政策应知尽知。优化外经贸营商环境,建立全市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制定《青岛市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暂行)》,累计召开会议5场,协调解决企业各类诉求115件。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纵深推进法治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商务”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市高水平开放、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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