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法院开展中秋节前凌晨执行行动
来源:大众网 2016-09-09 13:59:00
大众网青岛9月9日讯(记者 张溪 曲顺 通讯员 王宾)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依法兑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9月8日、9日,黄岛法院执行局对欠付劳动报酬、人身伤害等涉及涉民生案件采取凌晨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有效执结了一批被执行人长期逃避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
据悉,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案件80件,执结案件43件,拘传被执行人32名,拘留被执行人5名,扣押车辆3辆,搜查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2处,实现案款1175800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害怕媒体曝光 “硬汉老赖”服软
“李法官,别让记者拍我的照,丢死人了。今天我就把案件解决。”凌晨五点,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夏某某堵在被窝里。被带回执行局的夏某某,低着头,捂着双眼,一再央求不要拍照并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要求协商解决案件。
据悉,申请人毕某某与被执行人夏某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5月11日,被执行人夏某某的父亲在医院治病,因与其妹夫即本案申请人毕某某为老人陪护事宜发生冲突,继而双方发生厮打,夏某某用铁锨将其妹夫毕某某打伤,经法医鉴定毕某某的伤情系轻伤。该案经检察部门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附带民事赔偿毕某某经济损失四万余元。由于夏某某未自觉履行,该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夏某某规避执行到处躲藏,并扬言打了妹夫属白打,想从他身上拿赔偿款无门。之后任凭执行法官多次采取措施,均无所获,一度成为当地的“硬汉老赖”。
被执行人夏某某被带到执行局后,思想受到极大震撼。他感慨地对法官说:“过去总认为该案是家务事,即便被抓被罚也不算丢人。但现在要曝光,如果全社会知道了这件事,真是丢死人了,今后我在社会上还怎么混?说什么这笔案件款也不能再拖了。”最终,夏某某筹措案款10000元,其余案款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达成延期付款协议。
“老赖”精心化肥 法官慧眼辩真伪
据了解,2012年3月,被执行人王某雇佣李某到原胶南市滨海街道办事处滕某家盖平房,施工过程中,楼梯突然倒塌,致李某左内踝左腓骨骨折。经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6902.91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王某只履行了4000.00元再无消息,办案法官多次催促,王某始终无动于衷。
今天凌晨,经过周密部署,执行干警天不亮就赶到了王某家中。王某家院墙高大,执行干警敲门许久,王某的妻子才开门。经询问,王某妻子称王某外出打工未归,昨天晚上也没有在家中居住。办案法官观察起居室,床上有两个枕头,床边有男人衣裤,不像不在家的样子,王某应该还藏匿家中,几名干警便分头寻找。办案法官挨个房间仔细搜寻,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当搜到阁楼一个小房间时,发现空间很狭小,里面堆满纸箱和其他杂物。办案法官发现有一个大纸箱后面的化肥袋子与周围环境不太协调,便用电警棍试探了一下,王某伪装的化肥袋终于露馅。
到执行局以后,王某面临被拘留15天的处罚。因不想中秋节在铁窗里度过,王某当庭交付20000.00元,剩余的款项与申请达成和解协议,保证按期履行。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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