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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出海偷腥 将面临四万元罚款及处罚(图)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于滈   2016-07-06 08:46:00

关键词: 海警 偷腥 船东 渔船 休渔期

     

  早报讯 自6月1日起,我市海域进入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期,休渔一个多月以来,一些渔民禁不住利益诱惑,偷偷在海上拉网捕捞。前日,山东海警二支队在海上巡逻时发现两艘渔船在拖网捕鱼。面对执法人员,两艘渔船走S形路线逃跑,但最终被海警拦截。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两艘渔船的船名和船号均为伪造,且该船船员无法提供船民证。海警部门最终对两艘船的船东处以四万元的罚款。对于休渔期出海捕鱼的行为,船东还将面临渔政部门的处罚。

  躲检查不法渔船走“S”

  记者从山东海警二支队获悉,7月4日16时30分,海警执法船巡逻至灵山岛以东10至20海里时,发现海面上有两艘渔船。“我们首先对其进行喊话,命令他们停船接受检查。但是对方不但没有回应,反而加速驶离现场。我们立即追击,两艘渔船借着船小灵活的优势,走S线躲避。我们则紧追不放,多次鸣响警报,并通过喊话器对渔船进行教育。”山东海警二支队侦查队队长范斌告诉记者,最终经过二十多分钟的追捕,两艘渔船终于停船接受检查。

  一周抓8艘“偷腥”船

  在两艘渔船上,海警官兵各发现了一百多箱刚捕捞上来的鱼货。两艘渔船使用的渔网足有一公里长,网眼只有指头粗细。检查还发现两艘渔船的船名和船号都进行了伪造,船上15名船员都无法提供船民证。范斌告诉记者,两艘渔船为荣成籍,属于一个船东,已经出海打鱼二十多天,当天准备返回荣成补给,途经青岛海域时被海警船只逮了个正着。据船东交待,之所以伪造船名、船号,就是为了遇到执法人员可以逃之夭夭,躲避检查。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船东因伪造船名、船号,以及船员未申领出海船民证等违规行为被处以共四万元的罚款。接下来,对于休渔期出海捕鱼的行为,船东还将面临渔政部门的处罚。近日,山东海警二支队开展休渔期海上专项整治活动,一周的时间,海警执法人员共查处8艘违规船只,对四十名渔民进行了处罚。接下来,海警执法人员还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休渔期海上安宁。

  (记者 于滈 通讯员 卞祥福摄影报道)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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