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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女朋友约架“放学别走” 打死同学被判6年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2016-05-31 19:05:00

关键词: 即墨;某职业学校;争女朋友;约架;故意伤害罪

  大众网青岛5月31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李成强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即墨法院选取3年间发生的几起校园暴力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为推进以案释法,树立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将起到警示作用。

  赵某某与孙某某为即墨某职业中学同班同学,两人因追求本班一女同学发生矛盾,后双方约定“谈判”。201310月,赵某某纠集同学李某某等5人在该中学东侧一小区门口处,与孙某某及其同学黄某某发生争执,后双方发生打斗,赵某某等人对黄某某采取用脚踢踹、铁锨柄打头等方式进行殴打,致黄某某受伤。后黄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某某系钝性物体作用于头部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本案经即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赵某某犯罪时不满17周岁,且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1万元,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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