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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消费起纠纷可先行赔付 青岛已设赔付基金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郝园园   2016-04-27 10:25:00

关键词: 先行赔付;基金;游客投诉;消费纠纷

   半岛都市报4月26日讯(记者 郝园园) 26日上午,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办组织“涉旅维权”专题接话活动,现场受理游客及市民的咨询、诉求、建议。据悉,从今年4月份起,青岛市推出了旅游维权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外地游客遇到消费纠纷,可先行使用赔付基金进行赔付。

  据了解,当天上午共有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分管领导及7家涉旅企业、单位代表在12345受理中心参加“涉旅维权”专题局长接话活动。接话活动中,12345受理中心现场接听处理相关来电7个,15689112345短信平台受理短信6个,均已现场答复。其中短信平台受理的宾馆网上订房纠纷问题,市旅游局将继续落实处理。游客和市民通过电话和短信主要咨询青岛近郊旅游线路、特色旅游纪念品;反映境外旅游购物维权难、特殊人群景区购票无优惠政策、宾馆卫生条件差;建议扶持房车旅游市场发展、建立健全涉旅消费纠纷先行赔付机制等。

  现场的涉旅部门、企业代表做出承诺,将积极处置涉旅纠纷,共同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建立青岛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据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刘伟政介绍,工商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维护主要单位,每年都会针对市民和游客的投诉进行专项整治。“从4月份起来,全市设立消费维权先行赔付制度,并且设立基金用于执行。”

  此外,对于消费者的消费投诉24小时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和处置。“我们同时建立了青岛市应急工作处置方案,对于突发的、涉及到外地游客投诉的紧急事件,将根据诉求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刘伟政说,如果已经查实,将会对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理。“现在每个区市都设立有消费维权先行赔付基金,也设立了游客投诉举报奖励机制。”

  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北区外地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已于4月份开始正式执行,目前还没有出现执行案例。“我们这个先行赔付基金区政府前期拨款20万元,由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管理,全区各消费纠纷处置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共同申请使用。”这位负责人说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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