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独立建制少年法庭118个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5-05-28 13:47:00
山东法院独立建制少年法庭118个 三年判处未成年罪犯6169人
中新网济南5月28日电(梁犇) 28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省法院近年来少年法庭工作情况。中新网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山东法院系统共有少审法官440名,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118个,三年中共判处6169名未成年罪犯。
山东高院副院长傅国庆在发布会上表示,该省法院系统始终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职能作用,在专门机构、特色制度、审判细节和社会联动等四方面,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全省法院共有少审法官440名,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118个,少年法庭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据傅国庆介绍,受理未成年的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比例已占到独立建制少年法庭的40.5%。没有设立独立建制机构的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也指定专门法官负责。同时,为了增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和帮扶效果,全省每个法院至少有一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少审法官。
工作中,少审法官实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出庭、法庭教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少年审判制度,三年来共判处未成年罪犯6169人,其中非监禁刑平均适用率为55.9%,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成年罪犯人数在全部刑事罪犯人数中的比例趋于下降,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为1%,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拐卖儿童、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这类案件2014年的重刑率为31.3%,比普通刑事案件高出19.5个百分点。
“为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少审法官还及时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和矫治。”山东高院刑事一庭负责人谢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上仍有部分人对失足少年“标签化”,不愿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此,我国新修订的刑诉法设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法修正案(八)免除了轻罪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全部卷宗档案进行封存,非依法律规定和程序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查阅卷宗。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审判细节上,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快速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庭审时,改变传统的圆桌审判模式,让未成年人坐在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中间,尽量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询问未成年人时,特别是性侵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少审法官不开警车、不穿制服,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和“伤害”。
发布会上,谢萍同时公布了被告人何生强故意杀人、强奸案、被告人段某某故意伤害案等6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完)
责任编辑:刘宇昕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