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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被送精神病院女儿探望被拒 儿子:做DNA探望

来源:中国吉林网   作者:程宛   2015-04-13 14:19:00

关键词: 毛毛 精神病院 DNA 父亲 儿子

  毛毛看望父亲被拒,只能站在门口张望

  好几次,22岁的女孩毛毛从四平赶到长春康宁医院看望65岁的父亲蒲某,都是失望而归,因医院里只允许蒲某的儿子蒲先生去探望,理由是监护人儿子送来的就由其主张权利,其他人未经过监护人蒲先生的同意,均不允许探望。毛毛觉得,她是父亲的女儿,应当有权探望,且她认为父亲没有精神疾病,应该回家休养。

  现状:女儿看望医院内的父亲被拒

  22岁的毛毛目前在长春市一所高校读大二,而她自从步入大学校门就没再见过父亲。据毛毛介绍,当时母亲突然打电话给她,说父亲不见了,过了很久才有人捎信给母亲,说父亲住进了长春康宁医院,正在接受治疗。于是,她赶紧和母亲去医院探望,但父亲的儿子蒲先生嘱咐医院,禁止一切外人探望。

  毛毛的母亲王女士说,早在22年前,她与蒲某是一个单位的,两人工作之中渐渐产生了爱恋,那时候,她已经离婚了,带着一个男孩生活,而蒲某对她不错,两人就在一起同居了,此后,她就有了毛毛,毛毛6岁的时候,蒲某与妻子离婚,他们一家人才正式住在一起。而蒲先生是蒲某与前妻的儿子,一直以来,都不认可王女士的身份。

  去了好几次医院,毛毛都没有见到父亲,于是她一直站在医院楼下等着,通过窗口,她一眼就看到了父亲,父亲见到她也很激动,一直问她最近过得好不好。记者看到了毛毛在医院里录制的一段视频,在视频里,蒲某嘱咐她要照顾好自己,并说自己在医院里吃得挺好,就是想出去,并一直在强调自己没有病。

  医院:没有儿子同意 其他人不能探望

  4月11日一早,毛毛和母亲王女士的儿子吴先生一同来到长春康宁医院探望父亲,到了住院一部的四楼,毛毛被隔在了大铁门之外,她来到医生办公室请求探望父亲,但被拒绝了。医生介绍,目前医院登记的监护人是蒲某的儿子,其他人在未经过其儿子的同意下,不允许进去探望。而蒲某当时入院诊断为躁狂,目前病情很稳定。对于是否具备出院的条件,医生表示,很难保证出院后是否会再次发病,暂时没有接到家属通知,就要留病人一直在医院里治疗。

  走到楼下,毛毛一直等,终于在窗口看到了父亲,父亲让她放心,不要惦记他。同行的几位老友也与蒲某交谈,并没有任何异常。

  女儿:拿出两份司法鉴定证明父亲没病

  据毛毛介绍,早在2010年,父亲曾被其儿子送到四平市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当时入院的诊断为双相障碍,住院105天后就出院了,回家后一切正常,还经常与老友外出打牌,自己也可以独立办事,在家里也能照顾母亲。

  母亲王女士说,虽然他与蒲某这些年来一直没办理结婚登记,但一家人都住在一起,蒲某对她也特别好,从来也没有出现过精神异常的情况。

  随后,毛毛拿出了两份鉴定报告,分别是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意见书和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两份鉴定书的鉴定意见都是:被鉴定人蒲某目前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儿子:父亲有精神疾病 需要住院治疗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蒲先生,据他介绍,父亲确实曾在四平的精神病院治疗过,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好转就出院了,此后,家中爷爷病逝,父亲情绪激动,病情就又犯了,于是又将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对于毛毛要去医院探望一事,蒲先生则表示,现在父亲精神状态不好,不能让别人去探望,担心会受到刺激。

  当询问毛毛是否也可以去探视时,蒲先生则表示,只有与毛毛做了DNA鉴定,证明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他才能同意其去探望父亲。而父亲只有完全康复了才能出院,治疗的费用也都是他掏的。

  律师:子女都享有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

  那么,儿子蒲先生不让女儿毛毛探望父亲浦某,这一做法合理吗?昨日,记者采访了一律师事务所的侯律师,据她分析,蒲某已经离婚,此后虽然与王女士同居,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他目前的情况还是离异,并无配偶,父母如果都不在,只能是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而对于蒲先生不认可毛毛一事,侯律师表示,即便毛毛是养女,她的权利和义务和亲生子女也是没有差别的,更不用说亲生女儿了,所以如果毛毛能证明自己是蒲某的亲生女儿,就有权探望父亲。(记者 程宛 报道/摄)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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