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情侣因筹办婚礼闹崩 女方拒还10万元彩礼钱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李卓洋   2014-12-15 15:05:00

关键词: 小黄 女方 彩礼钱 情侣 房贷

  何风 绘

  经人介绍认识5个月后,小伙韦强和姑娘小黄领了结婚证,还送了彩礼,结果一个星期后,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小黄提出取消婚礼。“我想要回当初给小黄的彩礼,还有给她买的手机,但是小黄一直不愿意返还。”韦强准备将小黄起诉到了法院,想让法官来判一判,自己当初送出的彩礼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31岁的韦强家住丰庆路,今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29岁的小黄,见面之后双方都愿意交往。一个月后,两人情投意合,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我对她印象还挺好的,觉得自己也到年龄了,抱着结婚的目的,尽量满足她的要求。”韦强说,刚确定关系,小黄说自己的手机不好,他先后给小黄买了一部iphone5s和一部ipad,之后小黄又要求自己帮她还房贷。

  “她说要考验我的诚意,再考虑能不能和我结婚,我当时觉得也对着呢,反正结婚了都是一家人,也没必要分那么清楚。”韦强没有多想,帮小黄还了4个月的房贷和信用卡。今年9月份,韦强和小黄觉得彼此年纪都不小了,双方家人也催得紧,两人就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并且约定3个月后举行婚礼。按照小黄家人的要求,韦强拿出了10万元彩礼,还买了3万余元的首饰,之后就开始筹备婚礼。

  让韦强没有想到的是,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他和小黄却因为各种费用的支出问题闹起了矛盾。在韦强看来,小黄变本加厉,不停地提出各种他无法满足的要求,不珍惜自己的付出。“我家里为了给她彩礼,还有准备酒席之类的,支出很大,所以那两个月就没有帮小黄还房贷和信用卡,她就特别生气,说我没有满足她的结婚条件,要求取消婚礼。”听到小黄的说法,韦强和他的父母特别生气,找小黄沟通了几次,但都无功而返。

  “就这几个月,我在她身上花了有十几万,包括彩礼10万元,还有手机、首饰,以及给她还的房贷和信用卡,这些钱是我父母多年的退休金。”昨日上午,见到记者后,韦强说虽然两个人准备结婚,但小黄一再索要彩礼,让两人的感情都充满了金钱交易,而自己也付出了感情,现在是身心俱疲。“因为这件事儿,我父母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我想把这些彩礼要回来,但小黄拒绝归还,我没办法,只好起诉到法院了。”他说,给彩礼是为了结婚,不结婚了彩礼钱必须退。

  14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小黄的电话,当听说是记者,她表示“没啥可以说的,婚结不成是两个人的责任,给彩礼是自愿赠与,不会退。”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

  彩礼不是无偿赠与 应当返还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房子巍解释说,彩礼在我国民间婚俗中由来已久,是男方为了与女方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传统习俗赠与女方的财物,也是结婚过程中家庭的一项重大开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给予支持。”房子巍表示,韦强和小黄属于订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属于应当归还彩礼的范畴。

  “从性质上讲,彩礼属于赠与,但又并非一般的无偿赠与,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房子巍说,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比如将彩礼的一部分用于筹备婚礼的共同花销,这种情况可以酌情返还。

  记者 李卓洋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