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官员退休8年被查 涉案600余万获刑
来源:京华时报 2014-12-08 13:34:00
原铁道部运输局正处级调研员张某,在退休8年后被查。他因受贿20万元且对600余万元收入说不清来路,被北京铁路局运输法院一审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昨天记者获悉,张某提出上诉后,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罪并罚获刑13年半
今年69岁的张某自1968年开始在成铁春运工作;1982年后调任原铁道部车辆局;自1998年11月1日起,任原铁道部运输指挥中心(运输局)装备部货车处正处级调研员;2005年12月1日退休。张某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提出货车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任务书,拟定技术条件,承担设计审查、样车试验和鉴定、定型等相关工作。
2013年8月,张某被逮捕。侦查结束后,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今年9月18日,铁路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1998年11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张某任职期间,受贿20万元,且另有600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他有自首情节,因此法院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半,并没收受贿款20万元、非法所得600余万及利息。一审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12月5日,铁路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1
助企业产品评审受贿20万
在案材料显示,1999年6月,株洲海天工程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和株洲车辆厂联合研制,由海天公司生产的高分子复合材料斜楔主摩擦板,向铁道部提出技术审查申请。当时,张某代表铁道部运输局货车处,组织专家对此技术进行评审。1999年6月29日,技术审查通过,同意投入生产,装车进行考验。
此后,因希望张某能在产品技术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海天公司董事长赵某等人于2000年和2005年每年春节期间,共给予张某10万元。此外,2003年,赵某等人为了海天公司能够垄断斜楔主摩擦板的生产技术,延长该项产品的独家生产,给予张某10万元。2005年后,张某退休,不能在技术审查方面给海天公司提供实质性帮助,赵某等人停止向张某送钱。
据赵某供述,行贿款是从海天公司的小金库出的,连续多年给张某送钱是为了感谢张某在技术审查过程中对海天公司产品提供的方便,也为让张某能够继续给予相关帮助。
据张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赵某等人每年春节期间给他送钱,是希望他能为产品提供帮助和支持、在专家评审时不要刁难,以便产品尽早投入生产、获得利润。
■案情2
600余万家产说不清来源
据法院查明,张某的家庭财产总值1500余万元,扣除其受贿所得20万元、借款100万元、正当收入800余万元外,尚有6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张某供述称,其家庭收入,除了其和妻子李某的工资外,还有其在担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高级工程师期间,代表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组织会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和产品的审查,供货生产商给的费用。
张某称,他从1975年开始负责这方面工作,是正常履行公务,不应收取供货生产厂商给予的这些费用,具体钱数其记不清了,都是在2005年退休之前收的。这些钱其退休后都存在银行里,其的存款大概有三四百万元,妻子和女儿名下的钱也是其以她俩的名义存的。拥有的5套房产和一辆汽车,都是其用多年积攒下来的技术评审费买的。
张某的妻子李某向侦查机关证实称,其名下存款有400多万元。但她仅能解释清楚,其中的300余万是家里出售两套房子的收入,另外的存款说不清来源。此外家中在西直门、延庆和珠海还各有一套房子,家里还有一辆别克小轿车。李某称,其名下的存款并不全是自己操作的,有时候丈夫张某也会用她的名字存款。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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