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牌车剐蹭 司机上演“速度与激情”追停肇事车
来源:新京报 2014-12-04 09:45:00
肇事车第一次被逼停后,司机下车卸下车牌。郭先生车载记录仪截图
郭先生检查自己的轿车。因在四环路上追停肇事车,其车也受损严重。新京报记者 秦斌 摄
11月30日晚上,郭先生的车被一辆宝蓝色轿车剐蹭,双方协商时对方逃离。
郭先生称,报警后得知对方车辆使用的是假牌照。数小时后,他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肇事车,并在南四环急速追赶、逼停了该车。
昨天,丰台交通支队方庄大队表示,正在处理两车剐蹭事故。另一起“逼停事故”将由事发地的朝阳交管负责调查。
受损车主上网寻线索
郭先生表示,11月30日晚上7点14分,他载着妻子、驾驶自家的红色轿车在从丰台区横一条附近左转弯时,被一辆宝蓝色轿车剐蹭。他提出100块赔偿费用,对方说“那你报警吧”,便驾车离开。随后,他报了警。
郭先生说,122告诉他,他提供的对方外地车牌号信息不存在。
当晚,郭先生将这段经历发到了网上,寻求肇事车线索。
“有人告诉我曾在横七桥路附近见过该车。”郭先生说,下夜班后,他根据网上的线索,在12月1日零点54分,在横七桥路附近发现了肇事车。
肇事车已更换车牌
郭先生说,那辆肇事车的司机就是曾经和他协商时逃离的人,但车牌又变成了本地牌照。他立即报警,“警察说这个本地牌照应是辆黄色轿车的”。他一边向交警报告自己的位置和情况,一边紧跟肇事车,对方车辆的车速越来越快。
郭先生车载记录仪视频显示,郭先生追车时曾向身边经过的一辆出租车求助“师傅,帮我截车”,对方没有反应。在一个路口,肇事车辆突然逆行,郭先生在跟警察通话,说“那辆车逆行,该不该追”。没等警察回话,郭先生的车紧跟着肇事车辆逆行。随后,双方车速加快。
车载记录仪显示,在追逐中,双方车辆闯了数个红灯。当天1点02分,在十八里店南桥主路出口,郭先生车右前方顶撞了对方车尾。对方车被逼停,司机下车将车牌卸下又试图离开。1点05分,郭先生的车追撞对方车尾部并拦住去路,对方车停下。
“车遭陌生男子打砸”
郭先生说,这时,又有两辆车驶来,下来几个男人拍打他的车窗,而自己车的后玻璃被对方“拿棒球棒砸了”。几分钟后,交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先后赶到,除两辆事故车外,其他车辆已离开了。面对民警,对方赔偿了他10000元。随后,对方车辆被交警扣下,郭先生的驾照也被扣,车开回单位车库。
昨日14时,郭先生前往丰台交通支队方庄大队做笔录。
负责此事的警官表示,由于两个交通事故发生中间有时间间隔,且发生区域不同。11月30日晚7时许发生的剐蹭事故,由他们负责,12月1日零点54分发生的事故是郭先生追车从丰台区至朝阳区,将由朝阳交管调查处理。
■ 对话
“想想挺后怕,大家别效仿”
新京报:当时为什么追车?
郭先生:其实追车时看到对方逆行犹豫了,但想着我不追损失谁来负责?何况对方肇事逃逸,又有俩假号牌,潜在危害性太大了,怕他跑了找不到,想一定要追究他责任。
新京报:在追车中你也闯红灯、逆行了?
郭先生:是的,我为了追到假牌车违反了交通规则,要真处罚我,我敢作敢当。
新京报:你现在怎么看自己的追车行为?
郭先生:爱人觉得挺危险的,让我以后别这么冲动了。想想挺后怕的,真的很危险,呼吁大家不要效仿,做事情一定要考虑后果,别得不偿失。
■ 律师说法
“追假牌车也不能违法”
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饶建军表示,按规定,假牌照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一定会被追究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还应承担对方车主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他同时表示,郭先生在追逃一个可能涉及犯罪的驾驶人,不能以其行为目的的正当性就定义其追逃行为的合法性,其在追逐中违反交通规则,如果追责,也要承担扣分等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在追车中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会涉嫌危险驾驶罪等,代价就太大了”。记者 凌晨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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