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遭欠工程款4年 患癌症无钱治恐时日不多(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12-03 09:10:00
图为黄振东的妻子和其休学的大儿子守在他身旁照顾他 颜新阳 摄
图为黄振东休学的大儿子在悉心照顾他 颜新阳 摄
图为黄振东休学的大儿子在悉心照顾他 颜新阳 摄
中新网河源12月2日电(颜新阳 王炳炎)广东河源市和平县一包工头黄振东曾承接河源连平县一酒店室内外装饰工程,工程完工至今已4个年头,但所欠工程款384670元人民币仍被酒店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拖欠。如今身患癌症的黄振东已无钱医治,身体每况愈下。
2日,记者在河源市人民医院肿瘤科见到了这位脸色苍白、化疗后头发虚落的重症肺癌患者黄振东。守在黄振东病床上的妻子王利楚向记者苦诉,丈夫黄振东凭借吃苦耐劳的性格及精湛的手艺,从一名普通的工人直至近年成为当地一名小包工头。
2009年8月,黄振东承接了连平县翔龙大酒店的室内外装饰,工程项于2011年峻工,2014年1月18日,双方验收结算时,连平县翔龙大酒店负责人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工程款384670元。
王利楚介绍,丈夫黄振东在广州市人民医院检查出患有癌症,为了给丈夫治病,已经花光了家里的所有储蓄,现在还欠亲戚朋友20多万元。在广西读大学的大儿子而今不得不休学,读高中的小儿子也只能投靠中山市的远房亲戚。
为此王利楚及黄振东四个兄弟一方面轮流照顾黄振东,另一方面与连平县翔龙大酒店负责人交涉,都被酒店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拖欠。
无奈之下,王利楚及黄振东四个兄弟只能携患病的黄振东于今年4月份向广东省连平县法院提起诉讼。
据广东连平县法院判决,被告一连平县翔龙大酒店、被告二邱长有、被告三何建华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支付原告黄振东工程款384670元人民币,并从2014年3月10日起至付清工程款之日止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类贷款利率向原告黄振东支付利息。
这一纸判决,让黄振东看到了希望,然而,该判决生效后,黄振东的妻子王利楚多次上门催讨剩余的38万余元工程款,但均遭到被告邱长有、何建华夫妇的拒绝。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黄振东由其妻子及其亲属,于今年7月8日在连平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时隔4个多月后,黄振东的这宗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却在当地法院遭遇“执行难”。
在患者家属多次催促下,连平县人民法院于12月1日终于同被告方“追回”8万元给黄振东家属,如今,被告方仍拖欠肺癌晚期患者黄振东30万余元工程款。
王利楚说,被告方在连平县城长期经营酒店,并非没有偿还能力,但是被告方就是故意“赖”着不还欠款。现在丈夫黄振东身体身体每况愈下,家里再也承担不起丈夫的治疗费用了,停止治疗后恐丈夫时日不多。她希望连平县人民法院、连平县当地政府能够帮她讨回丈夫血汗钱,继续给丈夫治疗。
据河源市法律人士称,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半年内执行完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法院可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来维护执行申请人的权利。
据连平县人民法院介绍,申请人黄振东与被执行人何建华、邱长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两被执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履行、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完)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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