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宁波一警察被曝有69套房 自称我是有苦衷的(图)

来源:大河网   作者:   2014-11-27 09:32:00

关键词: 沈某 爆料 宁波江东区 宁波江北区 民警

  宁波的网上曝出一则《慈溪惊现69套房叔》的帖子,引发网友强势围观。

  “我是有苦衷的,而我的苦衷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被网友曝光有69套房的浙江宁波民警沈警官11月26日晚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

  26日上午,宁波最大门户网站东方热线和宁波网天一论坛同时贴出一则《慈溪惊现69套房叔》的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当晚,一位接近宁波慈溪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的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网帖所提到的沈姓警员名下拥有69套房产确有其事。此前分局已对此事有过相关调查,调查显示,沈警员与弟弟共同拥有的房产数量与网传的69套基本相同。据悉,经相关部门调查,相关房产早在2012年以前,就已经在沈某和他弟弟的名下。

  警方:调查一周未发现违法行为

  上述网帖称,宁波杭州湾公安局民警沈某,有两个身份证,且两号码尾号相同,正常工作、结婚登记等都在真的身份证上,其他房产登记都在另外一个身份证上(逃避了产权实名登记)。网帖还称,市局纪委已经查了他很久,但是最后结论是目前没有发现问题,说他连贪污腐败的权利都没有。“此房叔是专门诈骗银行的诈骗犯,他以房屋合同房租造假等手段,把原有的房租合同租金提高几倍,导致银行评估过高,等他骗到房款后,房子迅速被法院查封,最后房子等于是以高价卖给了银行。此房叔现还在慈溪杭州湾公安分局正常上班,目前还荣升为一片区警长。”

  据都市快报微信公众号消息,26日下午,杭州湾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对此“房叔”事件,已经介入调查一个星期了,目前未发现该民警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对民警的个人借贷、投资情况,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该公众号消息称,线人提供的69份房屋登记查阅证明的翻拍照片,落款为慈溪房地产管理中心。上述资料显示,沈某拥有慈溪嘉富中心57套房屋的产权,涵盖了1楼到10楼。而其中一部分已经被法院查封。比如,慈溪嘉富中心一套建筑面积1304.37平方米的商用房屋,被抵押的“权利价值”为5200万元。该房屋今年1月被慈溪人民法院和宁波江东区人民法院查封。

  涉事民警回应,“我有苦衷的”

  26日晚,澎湃新闻电话联系到网帖涉及的沈姓警员。他表示,自己已经了解到相关网帖内容。对相关情况,他已经按照正常流程向组织上报,并说明了相关情况。他说,如果记者想了解相关情况,还是向组织了解较为妥当。

  据都市快报微信公众号26日约18时30分推送的文章显示,爆料人为女性,和丈夫在宁波江北区开有一家贸易公司,一年业务量能做到2个亿。2012年爆料人在鄞州一家会所经朋友介绍与沈某认识。爆料人称,当时沈某说做生意缺点钱,问他们借50万元,说是开电影院。爆料人当时有些犹豫,但沈某说自己有很多房子,而且有朋友在场,就同意了。后来,沈某又向爆料人借款150万元,保证说赚到钱就还。

  由于沈某拥有多处房产,爆料人与其关系熟悉后,称愿意把房子抵押后,来还200万。爆料人随后以自己的贸易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以沈某的房子作为抵押。爆料人称,贷款后,沈某要求拿回房屋抵押款,但并未还款给爆料人,最终导致爆料人银行账户300多万资金被银行冻结无法使用。

  爆料人称,沈某使用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虚假抬高房屋租赁价格,并以此提高抵押物的价值。待法院查封后,再以低价买进。沈某是民警,背后应该有很大的力量。沈某还找到她老家去,半夜拿砖头砸窗子。“这是一个噩梦般的诈骗,我们已经忍无可忍,才选择曝光。”

  爆料人据说曾向宁波市公安局纪委举报,目前也已经向江北区经侦大队报案。

  当事民警据传涉多起借贷纠纷

  据都市快报微信公众号消息称,坊间消息显示沈某多年来已卷入多起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案件,涉案的钱款金额标的很惊人。从浙江法院公开网和相关渠道,了解到以下的确切消息:两年来,沈某卷入的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案件至少近20起。其中从2012年开始,仅仅余姚、慈溪两地的案件就多达18起,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为主。涉案金额标的达4000多万。涉案的原告有中信银行,标的金额500万;农业银行、标的400万。而在民间借贷案件里面,沈某负责担保的一桩案件,涉案金额达300万。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