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妇女称被90后小伙强奸 因犯诬告陷害罪获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11-25 09:34:00
“本院认为,兰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法院判决兰某有期徒刑6个月。
贵州籍妇女兰某,今年47岁,两个儿子均已成年,她独自一人来慈溪打工,租住在慈溪周巷。去年夏天,刚来打工的河南90后小伙陈某,骑着自行车在周巷一带寻找租房。
这天早上7点多,“我早上下班回来,正在睡觉,听到有人在敲门,穿着夏裤开门,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推着自行车问我有没有房子租。”兰某称,她听对方是贵州口音,就让他进屋来坐。
陈某说:“我们聊着聊着有些熟了,我跟她讲给她50元,搞一下,意思是发生性关系。”听到年轻小伙这样说,兰某顿时心头一热:“我想想我一个老太婆了,有50元可以赚也好的,就同意了。”
搞完后,陈某找裤子拿钱,却发现钱不够了。兰某见状,翻身拉住一条裤腿,快速穿衣拦住陈某,不让他走。“搞了我,钱不给我,就想一走了之,告你强奸。”
兰某大喊,周围有人开始过来围观,陈某惊慌,用力扯衣裤穿好,推上自行车要走,兰某不肯,陈某出手推打了她,最终跑掉了。
随后,兰某报警,称陈某强奸她,还威胁要打她。今年8月份,陈某在老家被抓,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陈某对民警一再表示,自己没有强奸兰某,是她自愿的,“我觉得兰某是在卖淫的”。经过调查发现,兰某的暂租房中,有多名不同的男子来过夜居住,而兰某在笔录中的话语也多有矛盾。之后警方再次找兰某谈话,兰某表示:“当时被他白搞了,心里有气,想告他强奸,想让他坐牢去。”
同年11月,警方查清事实后,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兰某被刑事拘留。随后,被公诉至法院,慈溪法院审理认为:兰某谎称遭到陈某强奸,导致陈某被警方立案调查,并被刑事拘留,兰某诬告陷害陈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据此,兰某被依法判刑。(完)
作者:何蒋勇 编辑:首席编辑冯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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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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