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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与人私会 五旬男子杀害情人后自杀未遂

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董子彪   2014-11-24 09:09:00

关键词: 小三 刘红红 黄福 私会 杀害

  原标题:“小三”与人私会,五旬男一怒动杀机 杀害情人后自杀未遂,赔偿受害人家属20万获谅解被判无期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已婚男子见其“女友”与其他男子在一起,便将“女友”狠心捅杀。11月21日,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男子黄福无期徒刑。

  经查明,今年2月9日,生于1963年的兰州男子黄福多次给其婚外恋女友刘红红打电话,但对方未接听。黄福打听得知刘红红在七里河区吴家园一家茶楼,便开车至该茶楼,见到刘红红与男子岳明在一起喝酒,心存不满,遂与刘、岳发生争执。之后,刘红红打电话叫其妹妹、妹夫,又一同到七里河区西站一家KTV内唱歌,此间黄福一直跟随,并与刘红红再次争吵。争吵结束后,黄福开车离开,并赶至刘红红租住在滨河中路房间的楼下。40分钟后,黄福携带匕首与回家的刘红红一同上楼,并在刘的房间内发生争执,殴打刘红红。次日凌晨6时许,黄福持匕首在刘红红颈部捅刺数刀,将其杀害后离开现场。当日21时许,黄福在西固区一家招待所内畏罪自杀,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并送往医院救治。另查明,案件审理中黄福家属代为其赔偿刘红红家属20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黄福不能正确处理与被害人矛盾,因婚外情故意杀害他人,虽事后畏罪自杀,并不能减轻其罪责,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家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法对其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董子彪)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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