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未成年少年沉迷网游 强收卖淫女"保护费"获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11-07 09:28:00
中新网台州11月6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金峰)四未成年少年沉迷游戏缺钱,竟然想出向卖淫女收保护费的“阴损”的主意,暴力抢劫四次,甚至动用了匕首,劫得金额不过区区500余元却换来几年铁窗生活。记者11月6日获悉,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对四个多次合伙抢劫的未成年少年作出判决,四个人中年纪最大的仅仅不过十七岁,分别被处以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罚款二到五千元不等。
2014年春节后一天,尹某、李某和余某(另案处理)如往常一样在一起厮混。说着说着,三人谈起最近因为经常去网吧上网玩游戏都很缺钱。父母不给,自己又没工作,这怎么办?
李某提出了个“阴损”的主意:向“站街女”,也就是卖淫女收保护费。李某说向这些卖淫的收保护费,她们也不敢报警的。尹某和余某听完一拍大腿:可行。
当下,三人说干就干,就去找李某知道的一个卖淫女索财。不想,这名女子拒绝了他们,还把门关上了。三人火了,踹门而入。余某站在门口望风,李某和尹某进入房间内,并且尹某操起一张凳子威胁女子。女子在恐惧之下,给了李某一百元。
第一次轻易得手,且过了段时间,完全没有事情,尹某和李某又动了心思。这次,两人纠集了罗某和樊某一同作案。3月10日,四人在一个棋牌室巷子内遇见了吴某。尹某和李某对吴某一阵拳脚相加,并持砖块威胁吴某,罗某和樊某在一旁壮胆。这次,四人到手280余元。
三天后,四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劫得张姓女子150余元。
3月14日,尹某、李某和罗某三人依旧无所事事地闲逛。无巧不成书,三人又一次遇到了抢过一次的吴某。三人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吴某还是声称自己没钱。尹某顿时就火了,掏出一把匕首指着吴某,并恐吓吴某要捅她。吴某这才拿出120余元。四人拿到钱后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忍无可忍的吴某终于选择报警。很快,尹某等三人被火速抓获。7月11日,樊某也落网。
最终,玉环县人民法院判被告人尹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樊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完)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