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心新婚丈夫旧情复燃 女子盗情敌裸照发招嫖广告
来源:浙江在线 2014-10-11 09:42:00
在舟山定海工作的山西姑娘小丽(化名),因最近频频接到陌生男子打来“找小姐”的电话而苦恼万分。自己虽然在当地的KTV担任服务员,但从未涉足“情色交易”,为何有那么多“嫖客”找上她?更让小丽震惊的是,对方均称看过自己的裸照。
女子QQ空间裸照外泄
被当“小姐”羞愤欲轻生
10月9日,一名年轻女子哭着跑进定海公安解放路派出所。“我的QQ信息被人盗用了!”女子见到民警后,哭诉起自己的遭遇。
这名叫小丽的女子自称来自山西,今年30岁,在当地一家KTV里当服务员。
9月22日起,小丽陆陆续续接到一些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要求她提供色情服务。
“对方一打来就说什么‘既然我们价钱都谈妥了,那你现在出来吧,我们这就去开房。’”小丽说,当时听到这些话就懵了,自己又不是“小姐”,怎么会接到这种电话?
小丽断然拒绝了陌生男子,解释自己不是此类“从业者”。然而,对方却斥责小丽“没信用”,还称其QQ空间里的裸照他都看过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直到这时,小丽才意识到事有蹊跷。
按照来电陌生男性的提示,小丽找到了以她的裸照为头像的一个QQ。在个人资料里面,她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一目了然。
为了弄清对方的身份,小丽用自己真正的QQ加了这个所谓的“小丽”QQ号。结果,她在“假小丽”的空间里看到了大量自己的裸照和生活照。不仅如此,对方还以她的名义发布性交易的信息,言语污秽不堪。
面对网络上自己铺天盖地的裸照和淫秽信息,小丽几度陷入崩溃。“每天接到这种电话,再想想自己的照片,真想自杀,这对我伤害太大了!我有点支撑不了了……”
昔日闺蜜为情翻脸
保卫婚姻不惜出损招
民警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分析,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且有可能是报复行为。在数名可疑对象中,小丽前男友的妻子王燕(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迅速将王燕(四川籍,28岁)传唤至派出所,从而牵扯出一场看似无奈实则阴损的“婚姻保卫战”。
据王燕交代称,她和小丽是多年的闺蜜。同在异乡的两个女人,因相似的出身和生活经历而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不过,这种亲密很快因一个男人的出现而打破。姐妹俩一起认识了一个保安,没多久他就和小丽恋爱了,而王燕对这个保安也暗恋已久。在王燕的“坚持追求”下,小丽与男友以分手告终,王燕则如愿以偿地和心上人在一起,并于今年5月领证结婚。
婚后,王燕却发现丈夫仍与小丽保持着频繁地联络。
“她一直打电话、发信息给我老公,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审讯中,王燕对民警说,自己的婚姻得之不易,怕丈夫旧情复燃,她逐渐对小丽心生怨恨。
为了报复,王燕利用丈夫的信任,骗取了小丽的QQ密码,偷偷进入其空间,发现里面竟保留着丈夫和小丽交往时的亲密照片,其中甚至有裸照。
愤恨之余,她果断截图存到自己手机里,又申请了一个以小丽裸照为头像的QQ,取了一个露骨的昵称,把小丽的联系方式等私人信息放到QQ上,还以小丽的名义和网上的访客谈性交易。
王燕说,她这么做就是要小丽受到伤害,从而保卫自己的婚姻。
目前,王燕因涉嫌侮辱、诽谤他人等多项罪名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日。
律师:建议社交平台实名注册
警方:网络个人信息应上“保险”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凌斌表示,侮辱罪、诽谤罪均以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为行为目的,后者则含带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据《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凌斌分析称,在这一案件中,王燕盗取小丽的QQ信息,以小丽的名义发布招嫖广告,其行为本身就是捏造了虚假事实,同时将小丽与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牵扯,是对其人格的极度贬低,构成侮辱。
“建议今后网络社交平台皆实行‘实名注册’,这样一来,公安机关在查找网络诽谤造谣者时可通过相应的服务商迅速锁定目标,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约束网络犯罪的滋生。”凌斌说。
定海公安分局的练警官亦表示,随着QQ、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工具的日新月异,在拉近人们交流距离的同时,也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例如涉及诈骗、传播色情信息等犯罪活动。另外,个别网民对相关法律存在认知缺失,擅自利用社交工具散布不实信息甚至攻击他人,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案件中王燕盗取他人信息进行网络招嫖的报复行为亦构成侮辱他人。”
对此,练警官提醒广大网友,除了要加强网上个人隐私的保护外,还要避免在网上谈及对自己或他人可能造成危害的信息,QQ空间里面更不要存放一些本人或者涉及他人隐私的照片或日志,以防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伤害。若发现个人网上信息被非法盗用,要及时截取违法证据,并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警队档案:
舟山定海解放路派出所
解放路派出所位于定海城区西部,地处舟山老城区中心,所内现有民警53名。2013年以来,我所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成绩突出集体、集体三等功3次。今年1月,经过勤务机制改革,辖区内的治安状况持续好转,至今未发生重特大恶性(事)件。(浙江在线记者吴佳蔚 通讯员 练碧辉 徐舟)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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