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代表建议城管过渡为“城管警察”
来源:北京晚报 2014-09-26 15:28:00
城管要管的事太多,执法者人太少;执法工作集中在基层,执法力量却集中在上层。如何为城管减负成了上午热议的焦点。有的委员、代表建议将各部门的专项执法队伍取消,有的委员、代表则提出应该将城管过渡为“城管警察”。今天上午,在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13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列席的人大代表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治安警、交警……城管警?
“下力不少,成效不大,两头不满意。”列席此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段淑珍表示,今年她多次参加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方面,有几个数字引起了她的特别关注,比如说,本市共有各类行政执法主体2152个,其中国家部委和市政府、市属委办局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为1417个。持证的执法人员也存在这样倒置的问题。执法工作很多都在基层,但是执法力量却集中在上层。“为什么会出现很多脏乱差的死角? 比如违法建设,有些地方的平房私搭乱建出二层,最高甚至建到了7层。就是因为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段淑珍建议,行政执法现在存在头重脚轻的问题,应该掉一个过儿就对了,推进权力的重心下移。
此外,还应当加强队伍建设。以城管队伍为例,人员不少,但任务太重,而且队伍年龄偏大。段淑珍说,能不能把城管列入公安队伍,让城市既有交通警察,又有治安警察,有城市管理的警察,这样更有利于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立刻对段淑珍的发言表示赞同,他表示,城管的职责可以考虑转移到公安队伍上,将城管过渡为“城管警察”。目前,城管队伍大量聘请协管,这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也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对这些人员,“该扩充编制的扩充编制,该清退的清退”。
取消各部门专项执法队?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王琪提供了一组调研数据。他表示,全市共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25万余家,均属于食药局监管,虽然已经配备了相关执法人员5000余人,但仍然显得人力不足。如果仅靠政府执法,永远会人力不足。多数行政法规,都是规定机关、单位、执法人员如何履职,很少涉及消费者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更没有提及如何保障消费者自身权益的内容,使得市民缺乏对法规的关注。导致市民往往觉得法律法规平时与己无关,一旦出了事情,对如何维权,应该获得多少补偿又均不清楚。使得市民出了事只会找政府,而不是找违法者。
目前行政法规都有一个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比如,在食品安全方面,食药局就是政府的代表,全市凡是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问题,食药局都是第一责任人,一切相关的问题都应该由该局依法全权处理。因此,应该把政府看成一个主体,某一个职能部门在相应的工作领域,它就是政府的代表,在这一领域中就具有政府的职责权力,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其分管的相关领域依法予以配合。此外,还应该将具体的执法队伍逐步向综合执法过渡,取消各部门的专项执法队伍,以此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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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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