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油企莫老爷公司代人加工百吨"地沟牛油"被查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4-09-25 14:57:00
“莫老爷”上公堂 说牛油不是食用油
知名油企莫老爷公司代人加工100多吨“地沟牛油”被查 公司、法人代表、厂长、技术员昨齐受审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实习生 曾攀 通讯员 蔡梦婕
核心提示
已经存放1年变质的“地沟牛油”,麻某想精炼提高售价,她便委托广西莫老爷食品有限公司(莫老爷公司)替她加工提炼。莫老爷公司为赚取加工费,也欣然同意。可加工费还没赚到,莫老爷公司就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查。9月24日,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莫某、加工厂厂长张某和质检部经理罗某均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受审。法庭上,被告单位莫老爷公司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表示认罪;而被告人莫某、张某、罗某均坚称他们只是代工,牛油非食用油,他们无罪。
太吓人
知名油企帮人加工100多吨“地沟牛油”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8月起,麻某(已判刑)从百色市、宾阳县收购废弃固体牛油,并销售给重庆邦明食品有限公司。由于这些牛油杂质较多,再加上气温逐渐升高,麻某担心运输途中原料牛油变质。为进一步精炼提高售价,2013年3月,麻某找到莫老爷公司法人代表莫某,委托该公司帮加工提炼。
同年4月中旬,麻某用编织袋将约150吨原料牛油运到莫老爷公司下属的吴圩加工厂。厂长张某收到原料后,在质检部经理罗某的监督下进行生产。可这批“地沟牛油”尚未加工完毕流向市场,2013年5月24日,公安民警在莫老爷公司吴圩加工厂缴获牛油126吨。经检验,查获的牛油均不符合《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
2013年5月,莫某、张某、罗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拘留。2014年7月,莫某等3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逮捕。
不认罪
被告人认为牛油不是食用油
昨日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莫老爷公司的诉讼代表表示认罪。而莫某、张某、罗某都认为他们没罪,公诉机关指控错了。
莫某说,当初他在承接该业务时,麻某也并没有说是加工成食用油。而且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的牛油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牛油一般用来生产肥皂、脂肪酸、油滑脂等工业原料,不属于食用油,不能适用《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牛油还有高比例的饱和脂肪,饱和脂肪就是硬质,就是吃了以后,是不利于消化的,“所以我的祖先从来没有用于食用油,都是用于工业,用于工业原料。”莫某振振有词地说。他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莫须有”。
莫某还说,他们没有要麻某提供食用油的相关手续,其就不能用于食用,只能用于工业。他们不是买麻某的油,他们只是委托加工。没有委托手续的只能是非食用油。他们3个没有犯罪,公诉机关不能推定他们有罪。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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