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车祸负全责 爬脚手架逼出“肇事司机”
来源:沈阳晚报 2014-08-27 10:21:00
昨天16时许,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建设大路29号,在距离地面约8层楼高的一处装修门脸的脚手架上,坐着一名赤膊男子。男子情绪激动,不住叫喊,下面聚满了围观群众。
17时许,119及120车辆都来到了现场,消防官兵迅速在地面上铺上了救生气垫。见到警察到来,该男子情绪近乎失控,冲着地面大声嚷嚷,坚决要见“肇事司机”。虽说身处险境,却没有跳的意思,还向警察要烟要水。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看到,这名男子大约三十五六岁,赤裸上半身,胸前背后都有龙和凤的文身图案,下身穿黑色短裤。围观群众告诉记者,这名男子说,前不久他被车撞了,“可能是交警认定他全责,还给他开了责任认定书,当时他说身上疼想看病,听说司机也没有带他去。”
这时, 一名35岁左右的女子被警察带了过来,随后掩面大哭。围观群众称,这名女子就是男子口中所说的“肇事司机”,但是当记者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名女子双手捂着脸,只顾着哭泣并称希望不要把自己的照片公布出来,“这样工作就没了”。
随后,女子被警方带到一旁做笔录,该男子也在警方的劝说下主动下来,同警方前去做笔录。
对于眼前的一幕,很多围观者表达了反感:“有纠纷就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靠这种不理智的方法,还兴师动众把消防车、急救车都叫来了,占用公共资源,造成交通拥堵,实在不值得提倡。”
(记者 李远 文并摄)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