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摊挂奇葩警示牌 要“罚”门前违章停车(图)
来源:大河网 2014-07-11 13:45:00
﹃奇葩﹄警示牌
昨日,周口市民朱先生致电大河报,称周口市区新建路与六一路交叉口有一“奇葩”警示牌。一根路牌指示杆上悬挂有一个告示,称这里是夜市摊,门前禁止停车,违者罚款200元。“在这个位置开夜市本身就是占道经营,可是居然还挂出告示声称要罚门前违章停车者。”
昨日上午9时许,大河报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在路口的东北角设置有“新建路”的指示牌。就在指示杆上,一小块白色塑料板上写着:“夜市门前禁止停车,停车罚款200元。”标牌所对应的位置,是一家固定经营的小饭店,饭店两间门面房的卷帘门紧闭,蓝色的铁门上刷有几个大字“禁止停车”。记者注意到,在标牌与饭店门面之间是人行道,其中还包括一条盲道。朱先生说,每到晚上,夜市摊的桌凳就摆放在人行道上。
不过,饭店门口的机动车道上并未设置停车位,如擅自停车的确属于违章停放。朱先生认为,“尽管如此,也该由交警、城管部门来处理,饭店有什么权利处罚呢?饭店占道经营又该谁来管呢?”
“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病态,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的表现。如果大家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又何必用得着警示、处罚呢?”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李明臣说。-大河报 记者于扬实习生李玉坤文图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