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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违规设置工人集体宿舍 被罚两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郑平   2014-07-11 13:45:00

关键词: 集体宿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施工单位 永益村 联合厂房

  近日,东凤镇消防大队重拳出击,大力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连续查处永益村经济联合厂房、昌村12队在建厂房两家施工单位违规住人,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工人集体宿舍。

  永益村经济联合厂房2层在建厂房的主体结构工程已基本完工,并在内部进行装修。在4000多平方米的一楼内,中间位置设置集体宿舍共有10人住在里面。而吉昌村12队在建厂房共3层,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施工负责人孙某介绍,由于工地工棚不够住便在施工现场设置了临时宿舍,共用6人居住于此。工人宿舍内的物品乱堆乱放、电线乱拉乱接,未看到灭火器,存在火灾隐患。

  东凤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已向两处施工方负责人孙某、梁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在建工地设置集体宿舍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告知其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大队监督人员责令两家施工单位当场将住宿人员搬迁清理,并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行政处罚。

  目前,孙某、梁某二人均已承诺,将立即拆除违章搭建的集体宿舍,转移并妥善安置好工人住宿,配合东凤消防大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保障施工安全。(记者/郑平 通讯员/刘瑶俊)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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