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蒙冤入狱17年 昔日同事视察监狱:这个人该杀
来源:新京报 2014-05-29 10:09:00
原标题:于英生17年洗出的清白(1)
2013年8月,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随后当庭释放,此前他被羁押17年。 视频截图
5月21日,蚌埠市民政局内,于英生眼望窗外的高楼大厦。获释9个多月,他还在试着融入一座全新的城市。记者拍完照,他看着照片里的自己,“唉,真的老了。”新京报记者贾鹏摄
1995年,于英生在蚌埠淮河闸上留影,当时他在蚌埠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工作。新京报记者贾鹏翻拍
【人物简介】
于英生
1962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原任蚌埠市原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现任蚌埠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主任科员。其17年的冤狱经历,被称为现实版“肖申克的救赎”。
【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露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兄奔波申诉十余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这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交警武钦元在蚌埠被抓获,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杀妻案”嫌疑人即将被公诉
在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落网
新京报讯5月26日,国新办发布《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白皮书称,2013年,全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并对在申诉中发现的冤假错案,依法予以再审改判。
于英生是被宣告无罪释放者中的一员。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检察院有关部门获悉,武钦元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对17年前“公务员杀妻案”的蒙冤者于英生来说,是讨还清白的开始。
区长助理被诉杀妻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韩露在家中遇害,20天后,丈夫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事发前,34岁的于英生担任蚌埠市原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是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
17年冤狱后无罪释放
经过于英生家人17年的申诉,去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英生杀妻案”立案复查,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妻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于英生无罪。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做出重申性规定,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于英生昭雪一案,是重申“疑罪从无”原则之后,安徽省改判的第一个案例。
同案嫌疑人身份为交警
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经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去年11月27日,嫌疑人武钦元被警方控制。
警方证实,嫌疑人武钦元为蚌埠市一名交警,据其供述,案发当日早晨,他进入于英生家中,见被害人韩露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武钦元用枕头捂住韩露面部,致其死亡,伪造现场后逃离。
于英生获释后,获得国家赔偿并补发了17年的公务员工资,共计百余万,目前其正在诉请追究当年公检法系统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2岁的于英生自由了,但没了完整的家,没了仕途,鬓角也已发白。
聊起这17年,他觉得就像一场噩梦,直到看见外面的世界,他还有些恍惚。
去年8月13日,于英生走出法院坐在车里,跟身边的于宁生说,“哥,你掐我一下。”
1996年12月之前,于英生的生活让人羡慕。
他是区长助理,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有地位,有前途。
17年的冤狱生活像把刀,蛮不讲理地在原有的生活轨道上切下去,不由你抗辩。
自由
鱼儿归水
“梦”太长,以至于现在,于英生还在适应生活的节奏。
5月19日晚,去饭店的路上,于英生感慨蚌埠变化太大,弄得他不敢轻易出门。他选了一家熟悉的饭店:回蚌埠的第一顿饭,家人和朋友在那给他接风。
张耀曾是于英生的代理律师。他回忆,接风宴上,他话不多,却恰到好处,“见过世面,毕竟做过区长助理,经常得迎来送往。”
可惜17年前的“世面”,和现在有天壤之别。
很多时候,于英生分不清东南西北,监狱的布局让人混沌,他说在监狱里待太久了,方向感变差了。
今年清明节,于英生和以前的领导骑车去巢湖,一天最长骑了200公里,算是充分领略了自由的含义。
他一直努力熟悉外面的世界。半年多来,于英生已走了10多个省份,去年12月坐飞机去云南,他说头一次坐那么大的飞机,有点害怕,起飞前还特意给家人发了短信。
不只短信,于英生也开通了微博和微信,QQ空间里,他起名叫“鱼乐之水”,“我是条鱼,渴望呆在水里,现在的生活就是水。”
在合肥疗养了一个月,于英生回家了。他的儿子和姥姥在一起住,刚开始警察上门告诉老人,说于英生无罪释放了,老人不接受,认为他还是凶手,“你们拿张判决书,说他杀人就杀人,说没杀就没杀了?”
直到真凶落网,岳母才认他。老人哭了,说女婿怎么受了这么多年委屈,代别人坐了这么多年牢。岳母亲自下厨做菜,一家人团圆了。
出狱后,于英生极少接受媒体采访,他对张耀说,讲一次,就像把自己身上的伤口扒开一次,淌着血给别人看。
证据
不承认的“口供”
去年12月2日,他主动打破了关于那段往事的沉默。
那天,已恢复工作、到民政局上班的于英生很兴奋。
蚌埠市民政局的刘先生回忆,于英生进门就说,“新闻见报了,我老婆的案子凶手抓到了!”他时而长叹,仿佛大仇得报,“你说巧不巧,我老婆被害也是12月2日,也是星期一。”
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早起上班。最先发现妻子韩露遇害的是她父亲,老人看见,原本在厨房的煤气罐摆放在床边,煤气阀门开着,附近还点着根蜡烛。20天后,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证据呢?
在彼时“重口供、轻证据”的年代,于英生的口供最终成了定案的依据。
但于英生说,在公安局接受讯问的七天七夜里,直到最后他也没承认杀人。
那七天,警察分成四班,24小时轮流审问,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就这样我也没承认。”警察问他死者体内的精液是谁的,于英生说不知道,警察就反复问,直到DNA鉴定报告显示,样本99.99999%与于英生不符,他们才作罢。
连续的审问让于英生神志不清,警察就让他假设,假设你了解案情,过程应该是怎样的?让他给警察分析一下。
口供录完了,尽管8岁的儿子前后有三份证言,说爸爸妈妈从不吵架,但于英生还是成了杀妻嫌疑人。
让于家至今耿耿于怀的,是当初在现场留下的两枚指纹。
“法律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运用法律的人,有时还有着私念和偏见。希望我的遭遇能让执法者把视野放得更远,让与我有相似苦难的人获得自由。如果我的经历能换来司法的进步,我愿意做一块铺路石,这不是摆高姿态,是心里话。”
——17年冤狱当事人于英生
按照当年警方的说法,现场除了于英生一家三口的指纹,再没有外来指纹信息;于英生说,后来省检察院复查案件,到蚌埠搜集证据时,却发现了两枚陌生的指纹。
时至今日,省市两级检察院都拒绝再提及此事,但巧合往往让人有意无意地将事情勾连在一起。
1998年2月,因为证据不足,于英生的案子已被市检察院退查了两次。看守所所长告诉他,他可能被无罪释放,“但问题是马上市里开两会,公安局长就要到检察院做检察长,如果真这样,肯定出不去。”
“如果”变成了现实。
冤狱
“给自己打气,活下去”
于英生最不愿和别人提起的,是在看守所的日子。
看守所条件差,他得了疥疮,一到被窝里就痒。治疗疥疮很简单,只要用疥疮膏或者一块硫磺皂洗几个澡就能好,于英生恳求了很多次,看守所就是不给,让于英生必须认罪,才能给。
于英生不认,身上都抓烂了,后来,驻看守所的检察官看不过去了,偷偷给他一块硫磺皂,但只洗了一次澡,就被看守所的管教发现,没收了。
2000年的一天,市政协委员们去看守所视察,哥哥于宁生因为工作关系随同,在号房外高墙的过道上,于宁生特意落在委员们身后,挨个朝下面的号房喊,“于英生,于英生”,不一会儿,一个哭腔传来,“哥”。
那是事发后四年,于宁生第一次看见弟弟。弟弟脸上挂着伤,他跟我讲,“伤是之前几天市领导视察,他喊冤,被管号干部打的。”
看守所里,于英生见到的熟人不只是哥哥。
一次领导来视察,于英生冲到门口大声喊冤。这个领导是他以前的同事,前同事望着他,对同行的人说,“这个人杀妻子,该杀!”
于英生说,他曾想过死,但一想到妻子不明不白地遇害,心里就放不下,“妻子比我还冤,我要是死了就对不起她,也让凶手逍遥法外,我给自己打气,必须活下去。”
2002年,随着案件终审裁定,于英生被押解到阜阳监狱服刑。
监狱里的犯人有娱乐活动,但在里面生活了10多年,于英生从不唱歌,他拒绝穿囚服照相,“它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也不会把这里的一点一滴带出去。”
很多人说,于英生是现实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他沉默了半晌,最后说,“我比电影里的人要悲惨。”
他觉得,生活永远比电影更戏剧,有更多的意想不到。
抗争
从没离希望这么近
从第一天到阜阳监狱,于英生就说自己没犯罪。
监狱分监区的指导员张旭告诉他,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申诉,牢房里,于英生给检察院、法院写申诉信,张旭让他把信交给自己,开始于英生不放心,担心指导员不会帮忙寄出去。后来从父亲口中得知,检察院和法院都收到信了,“我到现在都感激他。”
于英生自学法律,还托家人、狱警帮忙买书。监狱里,他自考了法律专科,拿到了法律专科毕业证,还学会了用电脑。
监狱里规定,犯人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可以挣分,1到3分不等,1分可以减刑3天。
2005年8月,《法制日报》和司法部举办“我与法的故事”征文大赛,于英生拿了安徽省唯一一个三等奖。
于英生做勤杂犯,担任监区宣鼓员,向狱友宣传法律政策。在监狱里看报纸,他看完赵作海的新闻,觉得自己也有盼头了,“司法环境在变好。”
去年7月4日,监狱长突然找到于英生,说马上把他调到犯人医院去,还叮嘱他“现在起你什么都别干了,好好休养”。
正值盛夏,于英生被安排进一间有空调的病房,他知道那“星火”近了,因为就在年初,最高检的检察官还特意从北京来监狱找他,核实了证据。
“我心里狂喜。”于英生说,但又不敢表现出来,别人问起,他就说去医院看病,“我不敢讲,17年了,离希望从来没这么近过,越近越怕失去。”顿了顿,他反问,“能理解我吗?”
于英生被宣判无罪后,于宁生领着弟弟大踏步走出法院,扭头对弟弟说,“天亮了”。
但于英生没法释怀。
监狱里,每年妻子的生日、结婚纪念日、遇害日,于英生都牢牢记着,他想念那张脸。有次妻子问他,你知道谁是真凶吗?他说知道。醒来才发现是场梦。
去年11月27日,警察拿着一个男子的照片让于英生认,他反复端详,“不认识。”照片里的男子,是犯罪嫌疑人武钦元。
“我恨他。”于英生说,他希望法律这次能做出公正的判决,“只有这样,我经历的苦难才更有意义。”
亡灵
两座墓碑
回蚌埠后,在父亲坟前,于英生磕破了头,“爸,我回来了。”
于英生说,他最对不起的人就是父亲于道欣。“我不知道他在外面受了多少委屈。”
为了给儿子申诉,于道欣北京、合肥跑了几十趟,直到2005年8月,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控审处检察官李革民说,案子已经9年了,老人家您急也没用,即使法律错了,纠错也是漫长的过程。
于道欣老泪纵横。
在监狱这么多年,每到中秋和春节前,父亲都要坐火车从蚌埠赶到阜阳,带上山东老家的花生和地瓜干,还有带鱼,那都是儿子最爱吃的。
监狱里有亲情同居室,每次和父亲同住,于英生都打一盆水,给父亲洗脚、剪指甲。
2005年春节,监狱接见室外面,于英生和父亲照了张相,相片里,于英生特意脱下了囚服囚帽,露着黑色羽绒服,这是他和父亲最后一张合影。
2009年春节,父亲最后一次探视,告诉他申诉可能就要从省检察院的控审处移交到公诉处,“父亲总能给我正能量,每次他都会带来一点希望。”
2009年6月23日,于道欣去世,终年79岁。老人终究没能等到儿子重获光明的那天。
哥哥于宁生觉得,公正不仅是惩罚真凶,也要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直到现在,他还在父亲生前的住所设着灵堂,“我要求不高,至少在我父母遗像前鞠三个躬,就原谅他们。”
17年,风沙一点一点磨砺,墓园里,妻子韩露的墓碑上,字迹已模糊不清。
墓碑是岳父母和儿子立的,墓园工作人员说可以重新立个碑,加上他的名字。于英生想了想,没加,只把字重新刷了一遍,“人装在心里就行了。”
半年来,有人给于英生介绍对象,见过面,于英生再没接触对方。“我怎么会忘记她(妻子),现在没法接纳另一个人。”
残局
帮儿子一把
当年和于英生一起被重点培养的干部,其中两个人当上了副市长。出狱后,于英生的行政级别恢复为正科级,和案发前一样。
于英生觉得,仕途这两个字,在人生里已经被强行删除了。
“这就是命,命里有这一劫吧?”他开始信命,也在想办法修复命里的残局。
自己已然这样了,如今他想帮儿子一把。
同事刘先生曾见于英生在电脑前打字,材料是写给市领导的,“大概意思是希望政府能帮忙落实孩子的工作。”
春节后,儿子也被安排到民政系统,没多久就被评为单位的“服务之星”,照片贴在墙上,这让于英生脸上有光。
没能为父亲尽孝,于英生希望在岳母这弥补。73岁的岳母带着外孙租房住,他计划着给岳母再买套房。
冤狱换来的国家赔偿加上补发的17年公务员工资,一共100多万。于英生先是补交了17年的党费,又在民政局附近买了新房,两室两厅,6000多一平米,10月份房子就盖好了。
他自己现在租房过,岳父去世前为了看病,卖掉了于英生夫妻的三室一厅,如今房子已经变成了花店和文具店。
于英生再也没走近过他以前的家,每次路过,他刻意不去看那栋房子,“只要看见,就想起以前。”
那栋房子周围,他还能记起和妻儿最后相处的画面:那是个冬日的周末,一家三口沿着淮河路往家走,8岁的儿子一手挽着妈妈的胳膊,一手拉着于英生,腰里挎着父亲的BP机,觉得自己很威风。
A24-A26版/新京报记者贾鹏安徽蚌埠报道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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