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女童眼睛误被同学戳伤 家属称幼儿园应负全责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吴城华、王进波   2014-04-29 13:49:00

关键词: 幼儿园管理 晶状体植入 同学 幼儿园老师 幼儿园学生

  家属称幼儿园管理有漏洞应负全责 幼儿园称需要第三方机构来划分责任

  昨日,看着5岁的女儿仍然没有痊愈的眼睛,林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去年11月14日,小欣(化名)下午放学后在幼儿园教室里等待父亲林先生去接她,等待的过程中,她与同学小明(化名)在争夺铅笔时不幸被铅笔戳中眼睛,伤及晶状体和眼角膜,目前还在接受医院治疗。“女儿的眼睛已经毁了,未来可能一辈子都要戴上高度近视眼镜。”林先生说,当时本应该有三个老师看守,最后只有一个老师,明显是失职,幼儿园应该负全责。而幼儿园方面则表示,可以对家属进行赔偿,但要有理有据,可以走法律程序。

  五龄童眼睛被戳伤

  2013年11月14日下午,正在上班的林先生突然接到女儿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说女儿的眼睛伤了。“我赶过去的时候,看到女儿只是流眼泪,以为不严重。”林先生说,当走下幼儿园楼梯,看到女儿的左眼眼球有白色的东西时,他被吓了一跳。

  “女儿被送到同济光华医院后,医生说眼角膜破裂,晶状体也有问题。”林先生说,随后小欣被转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后又被建议去广州眼科医院。小欣在广州眼科医院做了晶状体移除手术以及眼角膜缝合手术,今年2月7日又做了晶状体植入手术和眼角膜拆线手术。

  林先生说,小欣还在接受治疗,每天都要滴眼药水。“正常孩子的视力为1.0,但现在小欣就算是痊愈,视力也只有0.1,未来每天都要佩戴眼镜。”林先生说,以后小孩的眼睛里面经常会长东西出来,还要做很多手术。

  家长质疑幼儿园管理不规范

  林先生介绍,小欣今年5岁,出事之前在寮步镇竹园童嘉乐幼儿园读书。“事情源于女儿小欣和她同学小明争抢铅笔。”林先生说,当天下午4时许,小明从书包里拿出自带的铅笔玩,“这时我女儿看到后觉得好玩,就跟小明争抢。”林先生说,小明当时不愿意给,两人都拉着铅笔不放。

  “小明当时不慎手滑,铅笔正好插到女儿的眼睛里。”林先生说,当时女儿就趴在桌子上哭,随后老师发现后就通知了家长。“这个事故之所以发生,责任就在幼儿园。”林先生说,按规定幼儿园学生是不能自带铅笔的,幼儿园方面没有监管好。

  林先生还表示,按照学校的规定,等待家长接送期间应该安排3名老师看护学生,但当时只有一个老师在场。“十几二十个学生,一个老师怎么能够看得过来。”林先生说,这也是幼儿园管理的漏洞。

  “不仅如此,事发后幼儿园方面赔偿也很不积极,每次都是很拖沓。”林先生说,幼儿园方面总是在推托。“孩子的眼睛已经治不好了,我现在就是想要一个说法。”林先生说,现在看到园方的处理态度,感到很寒心。

  幼儿园:

  可以走法律程序

  对此,童嘉乐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表示,园方愿意跟当事人协商,之前也垫付了4万元医药费。“但赔偿问题应该走法律程序,并邀请第三方机构来划分责任。”

  “一个班30个学生,一共配3个老师,每个老师看10个学生。”该负责人介绍,事发时还有一部分学生没有走,班主任任老师去了一趟办公室交接工作,班上只有曾老师在,另外一名刘老师去送车了。“任老师从办公室出来之后就发现了这一幕。”该负责人说,虽然只有一个老师在场,但事故责任到底在谁也需要第三方机构来划分。

  负责人称,学校也有规定,学生不能自带尖锐物品到学校,其中就包括铅笔。“我们发过通知给学生家长,但是学生自己藏起来,我们也很难监管。”该负责人说,小明家属作为监护人,应该和学校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

  学校也要对此负责

  “这种校园伤害案,学校和肇事学生的家长都负有责任,而且是同等的。”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锋说,因为事件的发生地点在校园内,学校就有管理责任。本应当由多名老师看管的学生, 事实上却只有一名老师看管,很明显学校是疏于管理的。

  刘国锋认为,对于肇事的学生,由于其仍未成年,应当由其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案子中也就是他的家长。至于涉事的老师,是没有相关责任的。 文/记者吴城华、王进波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4/04-29/6117862.shtml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