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千万富翁结伙杀情人等8人被执行死刑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裴晓兰 2014-04-24 14:53:00
原标题:八年结伙杀八人富商昨天伏法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8年间,因一些个人纠纷,拥有千万资产的北京男子夏克明和自己的弟弟等人先后杀死8人。昨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二中院将夏克明兄弟共计4人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夏克明现年50岁,年轻时曾是某机关的干部,1988年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刑3年。出狱后,被单位除名的夏克明去深圳做生意,赚了几十万元。90年代回京后,他开始做外贸进出口生意。2008年受审时,夏克明称其和别人共同投资的一家公司市值上亿元,他在其中持有19%的股份,是千万富翁。
此次被执行死刑的另外三人,分别是夏克明的弟弟夏克治,还有夏克明的两名狱友杨辉和陶纯。法院查明,1999年12月至2007年1月,夏克明先后指使并伙同夏克治及杨辉、陶纯,残忍地杀害了8人。此外,夏克明为逃避法律制裁和刑事处罚,于1999年5月至2006年间,先后分别给予两名国家工作人员现金、轿车、手表、红木家具等款物共计价值65万余元。
市二中院认为,夏克明等4人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均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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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夏克明等人杀害的8人,均是其生意伙伴、朋友等熟人,还有夏克明的情人及杨辉的妻子。
1999年底,夏克明和刘某一起走私货物时被天津海关审查,并被监视居住。夏克明认为自己被抓是刘某举报,遂安排弟弟夏克治及杨辉、陶纯,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勒死并碎尸。
夏克明说,第一次杀人后他感到很害怕,特意去寺庙里拜佛。没过多久,他认为外贸公司上司李某“赖钱不还”,于2000年将李某杀害。此后3年,夏克明又先后杀害了两名生意伙伴以及一名生意伙伴的女友。
每次负责分尸的都是身材健壮的杨辉。2005年2月4日,杨辉因怀疑妻子宋某有外遇,趁妻子熟睡将其杀死后分尸。
2007年1月25日,夏克明在杀害情人杜某及杜某丈夫后,罪行败露。杜某被害时37岁,是工商管理硕士。夏克明说,1996年,他与杜某相识后长期保持密切关系,并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规模很大的公司。案发前,他发现杜某在感情上疏远自己、财务上隐瞒自己,还把公司法人代表换成丈夫,他遂将杜某夫妇杀害。警方依据监控录像锁定了夏克明,并于2007年3月将杀人团伙成员抓获。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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