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巴侧翻8名小学生遇难 学校违规组织春游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潘珊菊 2014-04-11 08:42:00
原标题:小学生春游大巴侧翻8人亡
①救援人员在事故客车内搜寻。
②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③现场救援。
小学生春游大巴侧翻8人亡
事发海南文昌司机被控制学校出游未向主管部门备案昨天上午10点30分,海南省文昌市发生一起学生春游翻车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澄迈县老城镇欣才学校8名学生当场死亡,3人重伤,29人轻微伤。经初步查实,事故系由于雨天路滑,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该校此次组织春游未向教育局备案、报批。
学校违规组织春游出事
事发地位于海南文昌市公坡镇水北墟往东阁镇宝芳墟1公里路段处,记者从澄迈县老城镇欣才学校一名张姓老师那里了解到,昨天11点左右,学校按计划组织全校500多名师生前往文昌市铜壶岭景区郊游,当天从社会上租用了14辆海航休闲队的旅游大巴,其中一辆载有45名师生和1名司机的大巴行经宝芳水库公路一处拐弯路段时,突然发生侧翻,造成学校多名师生受伤,“当时路上比较湿滑,来往车辆较多,事故发生时有学生被甩到窗外的草地上。”
张老师称,目前大部分受伤人员已脱离危险,轻伤人员主要症状为骨折、挫裂和出血,数名重伤人员被转往海口市医院抢救,“目前学校所有工作人员都忙着处理此事,校长和相关人员已被叫到政府部门谈话。”
澄迈县副县长王胜介绍说,学生就读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未在教育局备案、报批,将进一步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该校校长已被警方控制。
雨天路滑司机操作不当
据了解,事故造成车上8名学生当场死亡,32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29人轻微伤。文昌市和澄迈县组织市公安、消防、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500多名官兵和干部进行现场抢救。
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医院会议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32名伤员(其中28名学生、3名教师、1名司机)状态稳定,住院的16人已转去海口地区包括省、市人民医院、海医附院、农垦医院4家三甲医院。留院观察的16人已全部出院。
据海南省安监局应急救援处处长孙志毅称,学生伤亡数据经再三核实,没有瞒报、少报,客车也没有超载,荷载47人,实载47人。肇事车辆为琼A20161,肇事司机赵某受轻伤,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初步查明,车队行驶道路不是能正常使用的道路,为正在施工的道路,同时雨天路滑,司机操作不当。
澄迈县欣才学校在2006年被批办为民办学校。
■理赔
租车公司未上责任险承运险
海南省保监局透露,已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各保险公司迅速排查事故车辆及相关学校、学生投保情况,并做好配合施救和相关预赔工作。
经过全省各保险公司理赔部门逐一核实,国寿财险海南分公司承保了事故学生“学生平安保险”,其中死亡伤残赔付每人2万元,医疗为每人1.5万元。
事故大巴被保险人海南航空休闲租赁有限公司在平安财险海南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由于车辆损失及车上人员伤亡对应的险种为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客运承运险,伤亡人员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处置
政府垫付死者家庭10万元
目前,澄迈县已经成立两个小组,一个是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现场抢救处置小组,另一个是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学校安抚稳定工作小组。现在,澄迈已清点回校学生名单并通知家长领回,减少人员聚集造成混乱场面;与文昌方面积极对接,力争尽快准确掌握死伤人员身份、家庭情况,全力做好善后工作;澄迈县部署老城镇干部挨家挨户上门慰问学生及家长。
文昌市、澄迈县政府已向死者家庭先行垫付每位10万元的抚恤慰问金。
教育厅紧急发文加强安全管理
针对此次学生春游发生交通事故一事,昨晚,海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集体外出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就近就便原则,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着重调查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存在管理责任,一旦发现学校或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事故中存在管理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委书记省长作批示
发生在文昌的“4·10”小学生车祸事故,引起海南省委省政府重视,省委书记罗保铭、省长蒋定之相继对事故处置作出重要批示。
省委书记罗保铭在批示中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以赴抢救受伤师生,做好死亡学生的善后和家属的安抚工作。要求教育厅要彻查原因,举一反三,对全省中小学校此类集体活动严格管理,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省长蒋定之批示要求省政府相关领导立即赴现场组织指挥,全力以赴迅速救人,省市医院要提供最好的医疗力量救治学生,减少伤亡。同时要求澄迈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家长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主动回应社会。
据京华时报记者潘珊菊实习记者杨梦鸽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敏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