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丢手机遇色狼:要么给六百元 要么跟我耍朋友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朱隽 杨帆 2014-04-11 06:06:00
手机里有自拍照,有人给她打电话
要么给我六百元
要么跟我耍朋友
且看民警如何生擒色狼
■民警赶到现场,将男子带回了派出所。
27岁的莹莹(化名)4月8日弄丢了自己的白色小米A4手机,怕朋友联系不到自己,她用原来的电话号码重新办了卡。没想到,不久后就有人联系她,说拿到她的手机了,可以还给她,前提是要给600元酬金。她当即答应给钱,但对方又表示,不给钱也行———如果能跟她谈恋爱的话……
重庆晚报记者 朱隽 杨帆 实习生 钟洲毓 摄影报道
手机掉了收到短信
不要酬金要耍朋友
27岁的莹莹是涪陵人,在三峡广场附近开了一家保健品小店。4月8日,莹莹在店里忙了一天,打烊之前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莹莹丢的是一个白色小米A4手机,才用了一年多。她先去渝碚路派出所报了警,怕朋友联系不上自己,她又到三峡广场的移动营业厅用原号码办了新卡,买了新手机先用着。
没想到,第二天她就收到一条短信:“我捡了你的手机,愿意还给你。”莹莹很意外,立即回复:“能还给我吗?你在哪里。”对方回短信说:“还给你可以,要给我600元酬谢费。”
莹莹想了下,手机里有些电话号码和照片很重要,就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但短信发过去,对方一直没回。过了个把小时,对方的电话打过来了,说话的是名男子,声音听上去挺年轻。
通话虽只有短短一分钟,但对方说的话信息量有点大:希望和莹莹交个朋友,如果能进一步接触,或者“耍个朋友”的话,600元可以不给……
莹莹有点震惊,赶忙说自己有男朋友。男子称,翻了手机上的照片,觉得莹莹挺漂亮,有没有男友不重要。
民警将计就计约会
男子穿着笔挺西装
接完这通电话,莹莹又到了渝碚路派出所。她说,这部手机是前男友送的,很有意义,还是想拿回来。民警建议她:干脆将计就计,以约会或者给为由,将男子引出来见面,地点就选在派出所附近。
前日下午,莹莹告诉民警刘学亮,约了男子晚饭后吃宵夜,地点在重师后门的银行门口。晚上8点过,莹莹的朋友又给刘学亮打来电话:“他说他到了,她去见他去了。”
民警刘学亮和黄海换好便装,来到银行附近,发现里面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取钱那个是她,旁边那个应该是捡手机的人。”莹莹的朋友告诉民警。
刘学亮远远一看,男子来之前一定精心打扮过:笔挺的黑色西装,干净的白衬衣,利落的板寸头,还有贼亮的皮鞋。
“你看嘛,穿得这么撑展,肯定是来泡妹妹的。”朋友很担心莹莹被人吃“豆腐”。说话间,刘学亮冲了过去,将男子牢牢抓住时,男子还有点莫名其妙。
手机是收购而来
看着照片漂亮想还手机
跟着民警到了渝碚路派出所后,42岁的董某自称在石桥铺收购旧手机为生。4月8日下午,一名老头来到董某的摊子前卖一部白色小米A4手机,董某以500多元的价格买下,准备刷屏后卖给别人。
当天晚上,董某拿着手机回家想刷屏,顺便翻了翻手机里的照片。里面有一些莹莹的自拍照,长头发、瓜子脸,妆容清淡,“样子有点小乖。”董某说自己心中一动,想见一下这个妹妹。
第二天,董某按照这部手机显示的机主号码发了短息,对方果然回复了。一来二去,终于跟乖妹妹约好好时间见面了,哪知却被警察抓了。民警分析,董某也许并不是想跟莹莹耍朋友,只是色心又起。根据民警查询,董某是个有案底的人,曾两次因“色”字被拘留。
在派出所,民警对董某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将手机还给了莹莹。同时,民警还提醒,捡到手机应该还给失主,给多少酬金要看失主意愿。如果拿着手机不还,还以金钱要挟,就要算诈骗了。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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