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女子交5万学特效中医 老师只在QQ群发医学常识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   2014-04-09 15:53:00

关键词: QQ群 医学常识 叶女士 老师 医学知识

  叶女士听信朋友介绍,花了5万元学费加入广州一个中医学习班,但不久她发现老师除了吹嘘,压根没授课。感觉上当受骗,她起诉要求退学费,一审胜诉。此案昨日在广州中院开庭。原审被告的代理人表示,除了在QQ群发布知识,学习班还提供了聚会、面授等多种教学方式,实际履行了义务。

  原告

  5万学费啥也没学到

  去年,来自上海的叶女士向广州天河区法院起诉称,她听朋友介绍说,广州的邓先生开设的中医学习班、“宗经派”组织,有一套特效中医治疗方案,能治疗癌症等重大疑难杂症,学员仅需缴纳培训费5万元。

  叶女士汇了5万元给邓先生,加入了QQ群。但她感觉邓先生除了在QQ群里随便发些医学常识,没有其他医学教授,且总是忙着吹嘘自己的医术如何高明顶尖,一个劲儿神化治疗效果。

  此外,她还发现朋友收受了好处费,更加坚信邓先生存在欺骗和夸大。一个月后,她要求退出QQ群并拿回学费。邓先生说退费可以商量,让她先退群。未料,她一退群,QQ便被拉黑,学费也不见影了。

  叶女士据此认为邓先生无非是冒充专家医生,利用人急于治病的心理,非法开办中医培训班,存在欺诈,请求法院判令其退还5万元并支付利息。

  被告

  不是教学而是咨询

  一审时,邓先生承认没有取得相关医师执业资格等,但有合法的职业培训证书,其是中国民间中医,通过祖传和个人钻研创立了“宗经派”。认识之初,叶女士强烈认同他的中医理论,两人关系非常好。但后来,因为很多谣言,叶女士有了误会。

  邓先生称他的弟子都是慕名而来,因弟子分布广泛,不可能经常见面,所以组建QQ群,在上面发布养生知识,提供咨询辅导。同时,他也组织爬山、聚餐、开养生讲座,叶女士曾来参加10多次。

  邓先生认为其开设的不是教育机构,双方存在的是咨询服务合同关系,不是教育培训关系,已经提供了应有的服务,无法同意叶女士的诉求。

  一审

  合同关系不成立

  学费连本带利还

  今年初,法院一审认为,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对合同标的、履行方式等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合同关系应视为不成立,故判决邓先生返还5万元本金和利息。

  判后,邓先生不服上诉,此案于昨日在广州中院开庭。邓先生的代理人提出,邓先生与其资深弟子,经常在QQ群上发布养生知识、医学知识,叶女士也曾受益并参加过聚会活动。纵然没有成立书面合同,但邓先生实际传授了知识,付出了行动。

  不过,叶女士的代理律师提出,邓先生发布的内容对叶女士毫无价值,百度也可以找到。邓先生没有取得相关资格从事医疗服务培训,对社会存在潜在危害。有多个学员曾说到,他们来学习就是为了给家人治病,若发生医疗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目前,此案尚未终审宣判。

  据了解,此案现共有5名学员提起上诉,要求退学费,案件多在审理中。( 记者董柳、实习生欧瑜婧报道)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