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山东新闻

山东省委决定:孙爱军任菏泽市委书记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2015-01-15 09:33:00

关键词: 山东省委 市委党校 市委书记 1975年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本报讯 日前,省委决定:于晓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孙爱军同志任中共菏泽市委书记。

  于晓明同志简历:

  于晓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东海阳人。1983年7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75.08--1976.12济南市历城县港沟镇下乡知青;

  1976.12--1978.05山东省交通厅工程大队工会干事;

  1978.05--1979.09济南黄河公路大桥会战指挥部政治处干事;

  1979.09--1983.07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6.12山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室、秘书处、秘书二处干部;

  1986.12--1988.11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88.11--1990.12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处级秘书;

  1990.12--1992.10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其间:1991.05--1992.10挂职任禹城县委副书记);

  1992.10--1993.02山东省委办公厅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1993.02--1993.09山东省委办公厅督查处副处长(正处级);

  1993.09--1997.09山东省委办公厅督查处处长;

  1997.09--1998.09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兼督查处处长;

  1998.09--2000.07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2000.07--2002.10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2.10--2003.10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2003.10--2005.03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05.03--2011.09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2011.09--2012.12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2.12--2013.02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3.02--2014.01菏泽市委书记、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4.01 菏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菏泽军分区第一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省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十届省委委员,九届、十届省纪委委员,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2014年11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孙爱军同志简历:

  孙爱军,汉族,1972年3月生,山东省平度市人。1993年5月入党,2000年12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90.09—1995.09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汽车工程专业学习

  1995.09—1997.01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业外贸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01—2000.12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其间:1998.05—2000.12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1999.01—1999.12在美国杜兰[Tulane]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MBA学位)

  2000.12—2001.03  清华大学讲师、校团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1.03—2001.11  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调研员

  2001.11—2001.12  山东省委办公厅助理调研员,挂职任烟台市市长助理

  2001.12—2002.09  山东省委办公厅调研员,挂职任烟台市市长助理

  2002.09—2008.02  团省委副书记(其间:2004.09—2004.11在山东省委党校第20期市厅班学习)

  2008.02—2010.05  团省委副书记,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其间:2009.03--2009.07 在中央党校第2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0.05—2010.12  团省委副书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

  2010.12—2011.12  菏泽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1.12—2012.02  菏泽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2—2015.01  中共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十一届省人大代表

  2015.01— 中共菏泽市委书记

  【相关新闻】

  于晓明、徐珠宝任山东省副省长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