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
来源:大众日报 2014-07-07 08:56:00
□记者 赵洪杰 通讯员 燕方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应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快件处理中心、集散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建设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快递服务业发展空间。
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我省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3.1亿件,同比增长26.86%;业务收入累计完成54.50亿元,同比增长30.02%。意见提出,我省今后要加大对快递业的政策扶持。实行快递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全面落实邮政业“营改增”试点;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引导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加快在农村地区的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我省将支持重点快递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支持快递企业总部、地区总部、分拨中心、呼叫中心等落户山东,享受本省鼓励发展服务业总部经济的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快递企业采用物联网、无线射频识别等新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
意见指出,我省将引导快递企业发展分销配送、供应链服务和一体化物流,加强与电子商务、制造业企业信息沟通、标准对接和业务联动,促进快递配送网络与电子商务网络和企业物流网络一体化协同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刘宇昕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