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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莱推行人社一体化 就业社保将享同城待遇

来源:大众网   作者:马俊骥   2014-04-25 09:04:00

关键词: 就业服务 就业协议书 同城 就业信息 一体化建设

  大众网济南4月24日讯(记者 马俊骥 通讯员 毛可超)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天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莱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签署济莱协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交流合作、职业技能鉴定四个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高校毕业生就创业享同城待遇

  根据协议,济莱将建立统一的用工求职信息发布平台。分步推进两市劳动求职、用工信息数据库整合。首先,在各自就业信息网上设立统一的“济莱协作区用工求职信息发布专栏”,两专栏之间实现地址链接,然后开发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推进济莱两市用工信息发布一体化,逐步实现两市信息“一点登陆,两市共享”。同时,探索建立统一的创业项目资源库,让广大创业者共享创业项目信息。

  促进劳动力跨区域合理流动配置。结合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逐步统一两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规范求职推荐、用工招聘等业务流程。根据两地用工需求,定期联合举办跨区域招聘洽谈会,两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招聘场地、信息发布等服务,用人单位可到对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平等参加招聘活动。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享受同等待遇。每年联合举办“济南都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帮助两地高校毕业生“交叉”就业、“回乡”就业。两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彼此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就业的,可享受所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获得“山东省优秀高校毕业生”称号并符合除生源地限制以外其他条件的两市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两市“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就业派遣手续进一步简化,已派遣回生源地(生源地为两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期内在两市实现就业的,无需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同意其到对方城市就业的函,就业地就业主管部门可直接凭报到证、网签就业协议书派遣该毕业生至用人单位。

  区域内社保转移接续会商机制,城乡居民医保公共服务将均等化

  根据协议,为推动区域内社保关系正常转移接续和信息交换,两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会商机制。依托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逐步实现两市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信息共享。定期交换比对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信息,防止参保人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两市还将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会商机制,定期会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及转移接续问题,交换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验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

  分支机构可在当地委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资格证将互认

  两地还将着力打造区域性人才网站,共建网上人才市场。两市相互代理人才网站业务,先实现两网首页链接,再实现信息打包互传互布,逐步放宽网站后台管理权限。推行“一网注册、两网发布”,用户在一个网站发布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或登记招聘等相关信息,实现两网同步发布。同时,给予用户两网通用账号,实现异地查询对方人才库信息的功能。两市还可采取互认代表或办事机构的方式拓展人才网站业务。

  深化人才交流协作,共享各类人才资源。联合举办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会,组团跨省、市引进重点企业所需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联合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促进项目、技术、资本、人才的直接对接。最大程度有效利用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高级专家等资源,建立两地高级专家信息交换和发布机制,加强项目合作、学术交流、兼职顾问等方面的合作,异地专家可共同参与国家和省推荐国特贴专家、省突贡专家初审。依托现有引智示范推广基地、示范推广项目,推动先进引智成果区域间的相互辐射和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两地优势产业互补。积极促进两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合作,相互推荐创业企业到对方园区发展。

  降低人才服务“门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双方确定,总部在对方而分支机构在本市的人事代理单位,可以由总部与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按照协议收费标准向分支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在本地工作而户籍在对方所在地的人才也可以享受档案管理、人事代理服务。积极为落户莱芜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提供业务咨询、材料审核、认证结果发放等服务。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资格证书将实现互认,持有两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间不用经过审核确认程序,直接对其资格予以认定。

  职业能力建设将“四统一”,资格标准鉴定考核同城待遇

  双方共同成立济莱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联络小组,协调两市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管理等工作,促进政策衔接,落实同城待遇,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实现“四统一”:一是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制定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认定标准及年度评估标准,建立统一的督导员、考评员信息库。二是建立统一的鉴定考核制度,制定两市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鉴定模式,每年5月、11月的两市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的毕业技能鉴定,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阅卷鉴定。三是建立统一的技能人才数据库。整合完善两市职业技能鉴定数据库,对现有的数据库进行网络对接,整理现有数据,达到统一数据、统一上报。四是建立职业资格网服务器对接系统,实现信息资源、政策、信息、通知和证书的信息查询等模块的统一。建立职业资格网后台数据链接建设小组,开发统一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两市“一点登录,两市共享”。

初审编辑:周传金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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