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下发实施意见 "新农人"可获45万担保贷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7-30 12:20:00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新农人”到农村创业,最高可获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可获2000元/岗位的资金补贴,创业审批大开绿灯,用地用电一律优惠,不仅社保、医保、公积金全面覆盖,其子女还可以就地享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为了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青岛市日前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农人”送出了超级“大礼包”。根据《意见》,到2020年,扶持成功自主创业返乡下乡人员2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开展国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培训4000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6万人,发展农民田间学校200处。创建市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0个。
创业融合农村一二三产
《意见》鼓励“新农人”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定制农业,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特色风情小镇等。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搭建农村电商发展平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网上创业,创建一批“农村电商示范镇”。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为了能将“新农人”吸引到农村来并且留住,《意见》提出要培育扶持一批区(市)级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三园同建”,鼓励产业园区、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开辟专门区域,打造创业创新孵化器,并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基地)的,按照规定给予奖补。
在市场准入方面,几乎不设门槛,《意见》提出“非禁即入”政策,依法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制度。在县级层面设立“绿色通道”,全面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允许电商平台创业者将众创空间席位、住宅、公寓等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区域、主体、业务全覆盖。
据了解,青岛将每年培训国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1000人以上,新发展农民田间学校50处,培育扶持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并鼓励涉农院校、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主体开展返乡下乡人员培训。
最高可获45万创业担保贷款
在配套硬件方面,升级农村地区宽带基础设施,鼓励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提供商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发信息应用软件,培育一批农村电商“新农人”。开展农产品价格分析预警,完善农产品价格分析机制,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
金融服务方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落实融资担保、企业互保、扩大抵押物范围和涉农信贷投放等综合措施,研究以大型农机具、财政直补资金、蔬菜大棚、海域滩涂使用权、农产品存货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担保业务,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开发农业保险产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和“农业保险贷”等金融服务精准支农作用。拓宽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对符合返乡创业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财税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返乡下乡人员,落实好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子女可就地享受义务教育
“大礼包”为“新农人”创业准备了充分的保障政策。首先,在用地用电方面,《意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支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创业创新。“新农人”发展农业生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将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同时,在社会保障方面,返乡下乡人员不仅可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本人及子女还将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所属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就业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还可享受社会救助。另外,《意见》将返乡下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内容纳入劳动合同,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责任编辑:蒋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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