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八政策帮实体经济企业省钱 清理13项收费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7-28 09:14:00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日前,青岛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青岛将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着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八个方面发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税费、人工、用能用地和物流等运营成本,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
意见首先提到了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对符合“三农”、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较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对利率较低的涉农、小微企业贴现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细化落实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简化重新授信审查手续,鼓励银行业机构争当小微企业的“双惠”银行;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鼓励发展以知识产权、股权、排放权和节能量等为抵(质)押物的新型融资方式;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推动更多企业到境内主板、创业板、“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
清理13项涉企收费项目
意见中提到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加计扣除比例提至75%;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政策;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取消或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国家关于取消或停征35项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要求,清理由青岛现行执收、纳入地方管理的13项涉企收费项目,包括停征药品检验费、计量收费等9项收费项目,同时取消环境检测服务费等4项收费项目;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行为;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人工成本逐年提高,意见中还提到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8%的全省统一标准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8年4月30日前,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在5%至12%之间确定合适的缴存比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也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降低缓缴比例期间少缴或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
着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择机放开天然气气源价格,择机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
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2018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降至14%以下;规范公路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收费公路“绿色通道”政策,加大力度查处公路“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规范机场铁路港口收费项目,严查机场、铁路、港口乱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并收费等违规行为;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停止征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服务性收费,对所有检疫处理业务收费降低10%;对特需货物实行提前报关、货到验放,实现特需货物快速验放。
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引导企业建立提质增效的管理体系;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加速技术创新成果规模化应用;持续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对规模企业改制成规范化股份公司的,每户给予20万元费用补助,同时梳理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筛选100家规模企业作为拟上市企业进行重点培养;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用5年时间,对青岛重点培育的大企业集群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梯队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一轮系统培训。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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