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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一只孔雀上餐桌 吃野味催生不法利益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裘石   2016-11-03 08:49:00

关键词: 野味;孔雀;野兔;餐桌

     

  ▲农家宴饲养的孔雀。 ▲一家农家宴主打野味。

  □文/图 半岛记者 裘石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饮食也日渐挑剔。不少农家宴瞅准“商机”,纷纷推出新奇的“野味”招揽顾客。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孔雀、斑鸠等“野味”被明码标价,摆上了农家宴的餐桌。据介绍,商业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孔雀等野生动物需要办理相关证件,而记者发现不少农家宴使用障眼法,采取将野兔、斑鸠等扒皮等方式来迷惑执法人员,想方设法规避检查。

  农家宴大打“野味”牌

  “前几天聚会的时候,发现饭店里竟然卖各种野味。”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663反映了此事。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线索,11月1日,记者来到云海路附近一家农家酒楼,发现饭店招牌上除了主打“水库鱼”和“鲜活海鲜”,还带有“各种野味”等字样。

  记者随后来到点菜间,发现店内各种食材一应俱全,不过,其中一只被扒皮的动物尤为显眼,一位服务员向记者推荐,“这是野兔,没加工。”服务员又指着另一只鸟说道:“这是斑鸠,跟鸽子不大一样。”记者注意到,盆内一共有3只野兔,其中一只已经被扒皮,另外两只还有皮毛。

  这位服务员告诉记者,野兔25元一斤,而对于野兔的来源,服务员讳莫如深。记者走访发现,除了这家农家酒楼,不少农家宴都通过“野味”来招揽人气,有些农家宴在广告牌和名片上直接打出“各种野味”的招牌。不过,这些农家宴面对记者询问时非常谨慎,“最近查得很严,没有野味。”也有一些农家宴店主表示如果记者能出高价,可以“搞到野味”。  

  孔雀、大雁,想吃什么都有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海西路附近一家农家宴,饭店女老板非常热情,着重介绍了店里的“特色”。“我们这有野鸡、大雁和孔雀,你们想吃什么我们都有。”女老板发现记者有些犹豫,笑着说道:“‘野味’都藏在养殖场内,不信我领你们到养殖场看看。”于是,女老板带着记者往饭店后方走去,沿着一条小路步行了足足100多米,终于到了这处“养殖场”门口。

  在路上女老板反复强调,养殖场内的都是“野味”,都是野生的,记者注意到,养殖场的位置非常隐蔽,女老板用钥匙打开养殖场后,一群大雁“嘎嘎”地叫了起来,还有山鸡在地上跑来跑去。“你们初次来180元一只,吃好了再带朋友来。”女老板说道。

  随后,她着重介绍了铁笼子里的孔雀,“孔雀最少1800元一只。”女老板还兴致勃勃地讲起了孔雀的来历,“从孔雀很小的时候买过来,光买苗就四五百,已经养了一年多了,才长成这么大。”记者看到,铁笼子里一共有4只孔雀,女老板表示,为了饲养这些“野味”,她每天都喂苞米面。

  扒皮使障眼法逃避监管

  “如果饭店经营野生动物,必须有工商部门和林业部门发放的许可证,如果没有证件,相关部门可以查处。”青岛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高级工程师王希明介绍,黄岛、崂山等地有办理许可证的饭店,“进货的时候必须走正规的渠道,如果不能说明来源,作为野生保护动物处理。”

  记者了解到,野兔属于国家“三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动物,是明令禁捕的。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严厉打击,饭店内的野味明显减少,但仍有饭店铤而走险。记者多日走访发现,不少农家宴仍然在售卖“野兔”,不过,农家宴大都把野兔扒皮后放在冰箱中冷冻,很难分辨出到底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此外,一些斑鸠和野鸟也被拔毛加工,放在冰箱内进行冷冻,从外观上很难区别,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真假。

  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透露了执法的难点,“严格地说饭店不能经营野兔等野生动物,但是一旦扒了皮,我们去检查的时候,商家一口咬定被扒皮的兔子是家养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执法人员介绍,为了规避监管,还有商家跟执法人员打游击,“一般野味只卖给熟人,普通客户询问的时候,商家大都说店里没有野味,这也给我们执法带来了难度。”

  食客催生“野味”利益链

  “正是因为有人喜欢吃,饭店才卖野味,这是迎合了食客的需求。”家住城阳的曹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少人在大饭店吃腻了开始挑剔了,追求吃饭要吃“野味”,他身边就有一些朋友喜欢去尝鲜,有时候吃野味吃“上瘾”了,到了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候就四处打听吃野味的地方,野兔、斑鸠、山鸡等“野味”成为他们餐桌上的美食,这其中还有些人吃野味就是“好面子”,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还是那句老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说到底背后有利益链。”市北区人大代表郭清和告诉记者,过度追求“吃野味”其实是一种不当的饮食文化,有钱也不能“任性”,郭清和分析,有些食客有吃“野味”的消费偏好,商家正是看中了“商机”迎合食客,促使有些不法分子去猎杀野生动物赚钱牟利,破坏了生态平衡,这背后实际形成了一条“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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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吃“野味”有风险 进食需谨慎

  据了解,国家食药监总局建议公众,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些农家宴大肆宣传“野味”能滋补身体,强身健体,它们的营养价值真的那么高吗?

  记者就此咨询了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于增智主任,他告诉记者,野味中主要营养价值就是高蛋白,其他营养价值实际上和咱们养殖的鸡鸭营养价值相差无几,宣传滋补有夸大宣传的成分,因为不少野味没有检验检疫,身上是不是带一些病菌也不好说,如果不高温加热就有感染的风险,可能会对身体带来伤害,于主任呼吁,无论从自身健康还是从保护野生动物角度考虑,尽量不要吃野味。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与此同时,张宝清律师称,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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