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条财税政策助力供给侧改革 给予贴息补助等
来源:青岛早报 2016-07-21 07:14:00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争取到2018年,全市“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初步建立以创新、服务和海洋为特色的新型经济结构。
而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支持政策的保驾护航。我市又发布了 《关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简称“27条财税政策措施”),及时推出27条财税政策措施,以去产能、降库存、助融资、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任务,设立各类基金、给予贴息补助等,通过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任务加快落实。
2018年完成目标任务
《意见》提出了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以创新、服务和海洋为特色的新型经济结构初步建立,城市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和人均均量同步提升,发展健康度保持同类城市前列。争取到2018年,全市“僵尸企业”基本出清,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产品结构、经济效益与节能减排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保持在12个月左右的合理水平;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企业综合经营成本较2015年降低10%左右;实现经济薄弱镇、村和贫困村全部“摘帽”,完成棚户区改造12万户,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南北差距明显缩小。
同时,《意见》要求,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尽快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底前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建立问题台账,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改革遵循四个“坚持”
根据该《意见》,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遵循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系统谋划与精准施策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去降补”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系统谋划和总体设计,做到情况清楚、目的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措施精准,找准影响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的突出问题,量化任务,细化措施,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市场问题,促使市场主体把精力放在技术研发、管理创新、优化重组等方面,实现涅槃重生。政府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政策,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坚持优化存量与引导增量相结合。促使存量向中高端升级,加大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化解力度,积极融合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建设引进增量,培育发展前景良好的中高端企业,进一步扶持壮大新兴产业,创造新供给。四是坚持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创新相结合。持续从供需两端推进结构性改革,破解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挖掘并创造消费需求,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
搬迁企业借基金融来48亿
为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我市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昨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我市出台的27条财税政策措施基本都是自2015年才开始实施的新政策,还有15亿元大数据基金、再担保体系、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措施仍在研究和推进中,因此,这27条将更有针对性地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作为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重要一员,海湾集团在搬迁中面对着史无前例的机遇和困难。机遇是旗下青岛双桃、海晶化工、青岛碱业等一众化工企业搬迁后有了新天地,可以升级生产设备、调整生产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困难是项目建设、员工安置的钱要从哪来?
“整个集团搬迁总规划投资在100亿元左右,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出让老厂土地来解决搬迁费用,但土地出让和新厂建设有一个不短的时间差,如何解决资金缺口是个大难题。”海湾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后来通过市财政的 “牵线搭桥”,在相关政策措施的引导和保障下,由海湾集团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三方共同设立了48亿元产业基金,于去年10月正式运作。此举解决了青岛碱业和青岛双桃搬迁所需的费用缺口,用于职工安置、项目建设、存量贷款置换等。该负责人表示,产业基金不仅融资规模大,而且融资成本低,期限长,对集团搬迁发展意义重大。
本版撰稿记者 王婷
去产能:支持企业环保搬迁
“27条财税政策措施”立足“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在分类施策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方面,支持企业环保搬迁和对外合作。设立48亿元的海湾集团搬迁产业发展基金、30亿元的青钢产业投资基金、110亿元的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保障企业环保搬迁和职工安置。
采取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对小微企业首次投保年度发生的保费,财政全额补贴;第二次投保年度发生的保费,财政补贴60%;第三次及以后投保年度发生的保费,纳入出口信用保险整体扶持政策范围,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50%的补贴。
去库存:财政不再新建公租房
我市改革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适度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对各区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除已进入审批程序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外,2016年,市财政不再直接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确需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的,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市场化方式解决。
助融资:上市直接融资给补贴
明确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拟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和实现“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其发生的券商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按融资额 (扣除发行费用)的0.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改制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降成本:营改增等降低企业税负
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部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改革,确保所有行业总体税负只减不增。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 (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研究适时降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补短板:45.5亿元用于市办实事
在补短板环节,我市将补齐精准脱贫短板。2016年-2018年,对全市10个经济薄弱镇、200个省定贫困村、186个市定经济薄弱村每年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专项补助;每年安排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四市及黄岛区;对市级及以上财政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按上级规定需基层政府配套的,取消经济薄弱镇一级资金配套;各类涉农资金除据实结算的普惠制资金外,按照不低于20%比例用于扶贫脱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重点,2016年统筹资金45.5亿元,用于落实市政府确定的市办实事,对涉及惠民政策方面的补助事项,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安排公交、自来水、燃气、供热等财政补贴10亿元,保障公共事业企业正常运转。
争取到2018年
■以创新、服务和海洋为特色的新型经济结构初步建立,城市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和人均均量同步提升,发展健康度保持同类城市前列。
■全市“僵尸企业”基本出清,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产品结构、经济效益与节能减排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保持在12个月左右的合理水平;
■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企业综合经营成本较2015年降低10%左右;
■实现经济薄弱镇、村和贫困村全部“摘帽”,完成棚户区改造12万户。
27条财税政策措施
1
支持老城区重化污染企业环保搬迁
2
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合作。
3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4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5
支持重点工业企业转型发展。
6
支持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
7
改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
8
大力推进主城区棚户区改造。
9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10
为企业贷款融资增信分险。
11
壮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规模。
12 完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13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14
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15
降低企业非税负担。
16
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性支出。
17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8
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
19
补齐精准脱贫短板。
20
补齐民生事业短板。
21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22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23
补齐三农发展短板。
24
把握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25
加快预算执行,着力提升支出效益。
26
推进上下联动,发挥区市积极作用。
27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服务效能。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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