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身残难领执行款 法官将执行款送到家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6-06-15 06:34:00
半岛网6月14日消息 “连口茶都不喝,在最困难的时候我们拿到了法院执行回来的钱,真得感谢城阳法院的法官们。”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两位法官亲自将执行案款7万余元送至当事人杜某的家中。照顾卧床儿子杜某的母亲接过法官手中的钱,眼眶红了又红。
据了解,因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护理费等的义务,杜某向城阳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杜某某因交通事故致残,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生活困难,立即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将拒不履行判决书的后果及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释明。迫于执行压力,该公司缴纳了相应款项。因护理费系长期支付,在本案款项到位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就后续护理费的支付方式等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协商,解决了护理费后续支付事宜。因杜某某不便前来法院领取执行案款,执行法官决定特事特办,将案款支出,亲自驱车送至杜某某家中,使杜某某的生活得以保障。
执行程序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城阳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减少群众“执累”,对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使“老赖”无处藏身,各类涉民生案件得以较好执行,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史潇濛 文 刘子琳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