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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平工资提高 约50万人社保需补缴差额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6-06-13 08:56:00

关键词: 差额 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 在岗职工 我市

  早报讯 约5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需补缴差额,已退休的也要重新核算养老金数额。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将启动2016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今年以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715元为依据,自6月份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新标准,3个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387.56元、1110.11元、832.66元,1-5月份社保基数调整差额要予以补缴,共涉及在银行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约50万人。

  在职职工无需个人办理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15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15元(4476元/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2016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686元/月)和高于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2114元/月)的参保人员在本次调整补收范围内。

  其中,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387.56元、1110.11元、832.66元,每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35.78元、108.81元、81.53元。

  涉及50万灵活就业人员

  市人社部门提醒,为保障个人社会保险权益,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扣款日前,将今年1-5月份的基数补收差额以及6月份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存入本人代扣代缴银行卡或存折上,避免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缴费中断。据了解,此次缴费数额的变化,共涉及灵活就业人员约50万人。另外,今年1-5月份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参保人需要了解本人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补收等事宜,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 或 拨 打12333电话咨询。

  (记者 陈珂)

  青岛历年社平工资

  年份 年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 比上年增长幅度

  1990 2400 200 --

  1991 2553 213 6.38%

  1992 2970 248 16.33%

  1993 3694 308 24.38%

  1994 5455 455 47.67%

  1995 6164 514 13.00%

  1996 6646 554 7.82%

  1997 7030 586 5.78%

  1998 7518 627 6.94%

  1999 8405 700 11.80%

  2000 10072 839 19.83%

  2001 11426 952 13.44%

  2002 12839 1070 12.37%

  2003 14162 1180 10.30%

  2004 15950 1329 12.63%

  2005 17940 1495 12.48%

  2006 20244 1687 12.84%

  2007 21420 1785 5.81%

  2008 23296 1941 8.76%

  2009 25396 2116 9.01%

  2010 28549 2379 12.36%

  2011 32763 2730 14.80%

  2012 37399 3117 14.20%

  2013 42688 3557 14.12%

  2014 48453 4038 13.52%

  2015 53715 4476 10.86%

  李帅制表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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