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别占消防通道 青岛开出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来源:大众网-半岛客户端 2016-06-12 04:14:00
记者从黄岛警方获悉,该局隐珠派出所日前也开出了“个人消防罚单”,而且这张罚单背后还有一个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的故事。据了解,开出“个人消防罚单”,这在青岛也尚属首次。
加装的防盗门引发邻里矛盾
今年春节过后,家住在黄岛区的张女士开始装修自己在某小区的新房。装修新房本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对张女士来说却也意味着烦恼的开始。
原来,张女士的新房是东户,门朝西,其西户邻居刘女士家门朝北,两家共用一个走廊通道。刘女士家早就已经入住,由于户型不是南北通透的,为了更好地通风,刘女士就在房门外加装了一道带纱网的防盗门,夏天的时候就可以开着内侧的门通风。两家的矛盾就出现在加装的防盗门上,刘女士家如果把外侧的防盗门半敞着,就会把张女士家进出的走廊堵住,如果全敞开,则会遮挡住门东侧的消防栓。
张女士建议刘女士家拆除加装的防盗门,可刘女士坚决不同意。为此两家经常争吵,矛盾不断升级。出于斗气,张女士将装修剩下的一些杂物也堆放在楼道内,后来,张女士还将防火门拆除下来,以堆放更多的物品,将疏散通道全部堵塞。
针对张女士和刘女士两家的问题,物业公司多次出面协调,无奈两家各不相让,张女士要求刘女士先拆除防盗门,刘女士要求张女士先清理堆放在通道内的杂物,双方僵持不下,发展到后来就互相举报投诉。张女士举报刘女士家私自安装防盗门,刘女士举报张女士家堆放杂物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首张个人消防罚单是为化解纠纷
5月下旬,黄岛消防大队、隐珠派出所民警会同隐珠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针对张女士和刘女士两家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就张女士故意堵塞疏散通道的行为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据消防民警介绍,刘女士加装的防盗门虽然可能影响张女士的通行,完全打开时也会遮挡消防栓,但是防盗门平时是关着的,因此并未违反消防法律规定。
6月3日,隐珠派出所民警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张女士仍未清理堵塞疏散通道的杂物,遂依法给予处罚,当场开具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张女士实施行政罚款200元。“开罚单也是迫于无奈,我们的目的其实主要还是为了化解两家的矛盾纠纷,促进她们两家的和解,民警之前多次给双方做工作,讲法律,讲情理,但都讲不通。”隐珠派出所指导员张莉告诉记者。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女士先是服了软,自觉地缴纳了罚款,并主动清理了堵塞疏散通道的杂物,重新安装上防火门。对张女士依法作出处理后,张莉带领民警再次到刘女士家做工作,反复讲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见张女士受了处罚,加上民警的反复劝说,刘女士也主动拆除了加装的防盗门。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民警将张女士和刘女士找到一起再次进行劝说,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民警提醒大家,对于个人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欣慰,处罚并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提升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因为个人的陋习既会带来公共安全隐患,也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
发现消防通道被占,快来举报,半岛记者将前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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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个人行为可能会收到“消防罚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为包括,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根据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只要有行为之一,将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半岛记者 尹彦鑫 王洪智)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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