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怎么建?青岛5年内将建120公里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2016-04-16 09:22:00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的主干道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3年内,全市新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长度不少于30公里,“十三五”末期全市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不少于120公里。
《实施意见》提出,要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的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人防设施、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地下空间开发等区域,鼓励实施主体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由市政空间开发集团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和运营平台,合理引导供电、水务、能源、通讯等管线单位入股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建立“共建共管”的良性合作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市物价局牵头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
据透露,“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意见》还要求,要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制度,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提供保障。(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崔 武)
责任编辑:刘宇昕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