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4月8日实施 海淘200元奶粉将多交23块8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6-03-28 09:27:00
跨境电商的发展,催生了诸多中小型跨境电商平台。不过,从今年4月8日开始,“海淘”公司的生意将受到影响,因为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日前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还调整了邮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海外代购一罐200元左右的奶粉为例,以往免税,现在要多缴11.9%的增值税,成本增加23.8元。
500元以内跨境日用商品税收增11.9%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公布,我国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
据了解,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我国对低于1000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物品征收行邮税,其中多数商品完税税率为10%,并对税额低于50元人民币的进口物品予以免征。在此背景下,不少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渠道,不用缴纳任何关税。尤其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拆单利用免税额避税,以降低售价来争夺市场。企业成功地规避进口环节中的所有税收,这对传统进口贸易和税收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新政策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税改后一些跨境商品的税收增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统计显示,母婴、食品、保健、日用商品,消费金额小于500元,税改前税收多为0,税改后需要多缴11.9%的增值税。
海淘200元奶粉以后多交23.8元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分析,新政策实施后,对于食品、保健、母婴等成本会有较大影响。
过去基本免征,现在多数要附加11.9%的跨境税。以海外代购一罐200元左右的奶粉为例,以往免税,现在要多缴11.9%的增值税,成本增加23.8元。
海淘商品或许会提价,消费者要做好涨价的准备。用户选择海外购物的主要原因是相对于一些国内商品,国外的很多商品更加物美价廉,税负的提高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有所上涨。由于目前消费者可免税购买大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该项政策出台后,客观上会提高消费者的税负水平。
不过对于高关税品类,如服装、鞋和海鲜,依然有很高的免税空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统计显示,服饰、电器、手表、自行车,海外购买消费金额大于250元,税改签通常要缴20%的税,税改后只需缴11.9%的增值税,比之前少缴8.1%。
小型跨境电商企业压力大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标志着低门槛跨境电商政策红利时代结束,并进入重新洗牌时代。
“税改对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影响非常大。”广州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林智勇分析,之前利用行邮税有很大的“套利”空间,调整之后对中小进口电商影响很大,随着价格优势不在,将致使90%的中小跨境进口电商退出市场。但对京东、唯品会等进口电商平台来说是利好消息,新政还留有30%的空间,相比一般贸易有价格优势,该政策将使海淘集中在少数平台上面。
良策电商创始人孙彦良认为,面对价格上涨的压力,零售市场竞争压力将会加剧。他认为 ,受新政策的影响,许多通过从零售店扫货邮寄的海外代购模式,将逐渐失去原本的价格优势,要么关停,要么调整上游对接渠道,实行更为垂直细分化或者为大型跨境电商平台或企业充当分销商的角色。
微商型私人海淘代购有待规范
根据三部门方案,改革后消费者“海购”商品通关将会更便捷,消费者跨境网购收到商品的时间将由目前动辄1到2个月缩短至1到2个星期。同时,由于纳入政策商品有完整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可查,可准确追溯商品来源和责任,也便于消费者退换货,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过,对于走灰色通道的私人海淘代购者来说,新政策约束力有限,因为对于他们而言,“如果没有被海关查到,关税基本为0”。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目前没有被纳入征税范畴的还有C2C平台上的一些中小卖家、个人网店(尚无工商行政注册要求)和部分个人C2C模式的微商等。其余电商业态均要求工商注册、正常纳税。包括像天猫、京东、唯品会、亚马逊中国、1号店、苏宁易购、国美在线、聚美优品、当当网等10余家大型平台型B2C电商,其卖家均已工商注册,并在入驻平台时所签订协议中就有依法纳税的明确规定。
“在3月24日跨境进口电商征税新政‘尘埃落定’之后,目前C2C平台上的个人网店,就成为仅剩不多的‘漏网之鱼’,预计在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出台之后,也将进一步有所规范。”曹磊说。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晓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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