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满两年免征增值税 不必排队抢号过户(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6-03-25 07:51:00
半岛都市报3月24日讯(记者 王爱科) 依据营改增细则,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比目前施行的政策可以发现,如果购房者将购买不足两年的房屋对外销售的,税负成本不会增加,即将施行的新政基本上沿袭了目前的营业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同时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记者注意到,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远低于之前传闻中的11%;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除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这意味着包括青岛在内的多数城市,在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费不会增加。”21世纪不动产青岛区域分部总经理助理程东说。
目前购买两年之内的二手房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营改增后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税负成本相同。而满5年的二手房则免征增值税,与目前满5年的二手房交易中免征5%的营业税相比,这类二手房在交易中同样不会增加税负成本。
此外,程东还表示,目前二手房市场中,不足两年的二手房源并不是很多,很少有房主会将不足两年的二手房对外出售,因此“营改增”新政对整体二手房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来自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统计显示,此前,在“营改增”新政出台之前,由于担心新政出台会导致购房成本增加,包括崂山交易处、市北交易处、四方交易处等在内,连续多日出现排队抢号过户的现象。“既然新政施行后税负成本不会增加,购房者不必再那么恐慌,扎堆过户了。”链家网青岛运营总监张斌说。
动态 营改增全面收官倒计时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专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意味着营改增全面收官进入倒计时。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解读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青岛经济专家刘文俭说,这些重大减税措施,从制度设计到具体执行,都能有效地给企业带来红利,实现大规模地减轻税负,这也是我国现代税制的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最重要的原则是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的制度设计很完善,从长期来看,能使每一个企业都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2个月时间,试点准备的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试点的如期顺利推进,本市财税部门迅速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启动财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区市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及时召开全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联席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扩围工作。”该负责人说。
“我们正在开会研究国家出的细则,力争早点出落地细则。”市地税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记者获悉,青岛的具体落地细则预计月底前出台 。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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