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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规范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 防止工资拖欠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孙静芳   2016-02-17 09:15:00

关键词: 业主 通知 担保金额 拖欠农民工工资 担保总额

   早报讯 为遏制和解决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城乡建设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担保覆盖范围,拓展试点成功经验。

   2016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1号文件,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其中专门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我市自2006年开展工程担保制度试点。意思就是说第三方对业主(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予以担保,对业主(建设单位)未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的,由第三方代为支付。”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试点10年来,拖欠数量和规模连年下降,据统计,2015年,青岛市内受理工程款拖欠7起,比2008年下降89.7%。此次《通知》下发后,将有效满足目前庞大的建筑业体量中对工程担保的现实需要。《通知》规定了应实行业主支付担保的工程项目范围、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条件、担保金额最低比例、对担保总额的限制、对担保文件的要求等,担保覆盖的范围更加明确,对于遏制和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此外在原担保工作试点时,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企业数量有限,规模有限,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现实需要。《通知》下发后,工程担保市场全部放开,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只要具备担保资格,加入业主支付担保服务管理数据库后,均可以从事工程担保业务。行业市场的放开,更有利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方便利选择工程担保机构,更有利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记者 孙静芳 通讯员 王延清)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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