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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实施综合高中试点 高一结束后普职分流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6-02-02 10:35:00

关键词: 青岛;高中试点;普职
   2月1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学教育阶段普职融通工作的意见。根据要求,普通中学学生每年须参加一定时间的职业体验,其中,初中不少于5天,高中不少于10天,而这也将与综合素质以及升学挂钩。另外,岛城将实施综合高中试点,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机制,将在学籍、分班等方面打通普职教育融通。 
  初中生职业体验至少5天 
  对于初中和高中的学生们来说,此后的教育活动不仅仅限于学校内部的普通文化课学习,学生职业体验活动将全面拉开。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普通中学学生每年须参加一定时间的职业体验,其中,初中不少于5天,高中不少于10天,学生职业体验情况以写实的方式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根据青岛以及山东的基础教育改革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将在中考和高考中发挥重要参考作用,需要考生重视起来。 
  鼓励普通高中学生在职业体验中学习了解1~2项职业技术。按照要求,普通中学应根据学生的身心、兴趣、知识与能力特点选择适宜的职业体验内容,逐步在有关职业学校、社会各行各业等建成稳定的职业体验基地,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适合普通中学学生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的职业体验中心,对全市普通中学开放,并提供相应的职业体验课程。 
  青岛将展开大范围职业适应性测试。与台湾师范大学合作,组织初中三年级学生参加职业生涯测试,指导学生选择适宜的专业发展方向和升学方向。 
  高一高二可普职学籍互转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工作将进一步完善。按照规定,高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期末,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帮助学生科学评估自己的学业成绩情况并指导学生自主做出普职学籍互转选择。相关学校组织测试考核,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报市教育局审批后转入并注册学籍,学生在原学校获得的学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普职资源将更加开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课程、师资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1所普通高中对接1~2所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学校要定期开展联合教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普职融通的方式方法。普通高中向中等职业学校开放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师资与课程资源,派出教师到合作学校开设学科类校本课程。中等职业学校创造条件,在职业教育课程、师资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放。 
  青岛支持合作学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基于网络的教育教学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跨校选修课程,普职学校实行学分互认。到2018年,市教育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30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创新实验室。 
  另外,青岛鼓励普通高中根据春季高考特点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的前景,支持学生选择参加春季高考。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为选择春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学生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语数外等学科课程复习指导。教育主管部门为承担上述任务的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必要的师资与经费等支持。 
  普高开设职教选修课 
  另外,需要学生和家长注意的是,青岛将在试点综合高中上进行突破,开展综合高中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市教育局将选择条件成熟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各试点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围绕学生发展需要及升学就业前景,做好课程体系设计、师资配置、设备设施建设。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综合高中的高一年级以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为主,开设职业教育类选修课程。高一学年结束时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和个人意愿将其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班或中职班。允许学生根据职业教育专业取向申请转学到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而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学生在高一入学时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在高一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分流情况分别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申报注册中职学籍的学生,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资助政策。 
  另外规定,综合高中学校校长可依据有关政策推荐中职班优秀学生免试升入本市高职院校学习。 
  到2018年,重点支持30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普职融通工作。设立支持综合高中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设施设备、教室实验室建设和校长教师培训等工作。 
  在教师编制、优质课评选、经费补贴等方面对开展普职融通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支持。对各有关学校普职融通工作实行年度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 记者 魏海洋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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