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水东路一板房失火引燃货车 事故无人员伤亡
来源:青岛早报 2015-11-02 08:51:00
早报讯 前天晚7时左右,位于九水东路上一处板房突然失火,随后引燃了一辆停在板房区的货车。接到市民求助后,3辆消防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消防队员一边用高压水枪控制火势,一边破拆板房消除零星火点,晚8时30分左右将明火扑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独立小院发起“无名火”
“在九水东路茶叶市场旁边一处板房失火了,现在火势太猛了,我们也不敢贸然去救火。”晚7时30分左右,市民朱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报料说。事发时朱先生一家正在吃饭,突然闻到屋外传来一股焦糊味。他出门一看发现北侧一处独立小院内火光冲天,院子里的一辆货车也被烧着,着火区域周边有木料等易燃物,所以火势迅速蔓延,很快200多平米的板房被烧塌。
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3辆消防车已经赶到现场,消防队员则从多个方向架起高压水枪,压制现场明火,火势很快被控制。
摸黑除火患不留盲点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一区域是一个二手车市场的办公室,被烧毁的货车也标注有“市场勤务”的字样。但是当记者询问失火板房的损失时,一现场工作人员却表示是闲置仓库,并没有太大损失,着火时板房内无人,所以没有人员伤亡。
虽然已经扑灭明火,但消防队员没有离去,而是将已经变形的板材一一拆解,这过程中不断有藏在板房空隙处的“暗”火冒出,都被消防队员一一扑灭。在查完了整个板房区后,消防队员才离开现场,失火原因消防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王寿林)
责任编辑:安玉生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